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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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水利部关于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3.09.29?
【文
号】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23号
【施行日期】2023.09.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水利部公告
2023年第23号
关于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的公告
为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和国家节水行动,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经复核认定,河北省大城县等323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现将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水利部
2023年9月29日
篇二: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1.12.15?
【文
号】水节约〔2021〕379号
【施行日期】2021.12.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节约〔2021〕379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已经水利部2021年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
2021年12月15日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规范和促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下简称达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达标建设的组织、申请、审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县域包括直辖市所辖区,设区市所辖区,县(县级市、自治县、旗)等。
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达标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注重实效、持续推进;严格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水利部负责达标建设的组织指导、标准制定、复核认定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达标建设的复核、监管等工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达标建设,组织开展审核、监管、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
依据水利部制定发布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对开展达标建设的县(区)进行评价。对满足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且评价总分在85分及以上的,认定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以下简称达标县)。
第二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达标建设的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和实施计划,组织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县级人民政府开展达标建设。
第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制定达标建设具体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按期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第八条
经自查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的县(区),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请文件;
(二)达标建设工作报告,包括组织领导、资金投入、主要做法、建设成效等内容;
(三)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说明及必要佐证材料。
第九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达标建设审核,主要包括:
(一)审核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二)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审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现场核查相关指标完成情况。
第十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审核的县(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公示期收到的投诉和举报问题,组织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达标建设审核情况及必要佐证材料形成省级年度达标建设工作报告上报水利部。
第三章
复核与监管
第十二条
水利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备案县(区)的达标建设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包括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
第十三条
资料复核主要对备案资料合规性、审核程序规范性、指标赋分合理性和各项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核验。
第十四条
现场复核主要对资料复核中发现需要现场核实的问题、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复核。现场复核县(区)比例一般不低于上报县(区)总数的20%。
第十五条
水利部根据复核情况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告达标县名单。
第十六条
达标县应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巩固深化节水成效,推动达标建设提质增效。
第十七条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达标县进行日常监管,督促达标县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满足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县(区),应上报水利部取消其达标县命名。被取消达标县命名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八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达标县每五年开展一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于当年12月底前报送水利部。经评估发现未持续巩固达标建设成果、已不满足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县(区),水利部取消其达标县命名。被取消达标县命名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九条
将达标建设工作及成效列入相关节水考核。
水利部在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加强对达标县节水工作的支持。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达标县的奖励和支持力度。
第二十条
达标建设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取消申请资格或取消命名。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按水利部印发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节水工作发展,水利部适时对评价标准进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三: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浅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短缺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的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的需求,我国提出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目标。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一个重要项目,旨在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实现全县范围内的节水达标。
一、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1.目标:通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全县水资源供应适应人民群众和生产活动的需求,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原则: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协同推进;依法管理,强化监管;公众参与,共同建设。
1.加强水资源管理和配置能力: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体系,完善水资源配置机制,优化水资源供给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推广节水型技术和设备:通过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工业、城市和生活用水的节约水平,减少浪费。
3.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控制水污染,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法规: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法规,明确责任和权利,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5.增加水资源供给:通过修建水库、引水渠道等工程,增加供水能力,提高供水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和生产活动的需求。
1.制定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落实责任和推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7.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水资源的状况,评估工作的效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财政投入,支持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相关项目和工作。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增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对节水意识的认识和理解。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需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共同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水资源保障。
篇四: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浅谈
1.引言
1.1县域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性
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在当前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水资源日益紧张,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正是为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能够有效保护水资源。水是生命之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当前面临水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建设节水型社会能够有效地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保护水资源的不断供给。
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能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水资源利用方式,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节水目标的达标,能够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对于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加快建设步伐,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2实施建设目标的意义
实施建设目标的意义在于明确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为实施工作提供清晰的目标导向和行动指南。建设目标的设定,不仅能够促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落实和推进,还能够帮助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更好地规划和调配资源,提高建设效率和成效。建设目标的明确性也能够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参照系,让他们更加明确自己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角色,增强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实施建设目标还能够促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与国家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促进县域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通过设定科学合理的建设目标,可以有效引导和激励各地区和单位加大投入,加强协作,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效,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实施建设目标的意义十分重要,对于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动力。
2.正文
2.1县域节水型社会的现状分析
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是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举措。目前,我国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仍不够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的规定还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导致政策实施不够有力。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技术研发仍处于初级阶段。虽然一些节水技术在城市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在农村和县域地区的推广应用还存在一定的难度,技术处于不够成熟的状态。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许多地方的节水意识和节水习惯仍需要进一步培养和提升,缺乏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和合力。
虽然我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仍需要加大政策支持、技术研发和宣传教育力度,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2.2实施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1.制定详细的节水规划: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制定详细的节水规划,包括节水目标、措施、时间表等,并确保规划的落实和执行。
2.加强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提高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的效率。
3.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资源污染和浪费。
4.培养节水意识和习惯:通过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和企业的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5.加强监督和考核: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6.加强合作与协调: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建设。
通过以上主要内容和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目标。
2.3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一些主要的挑战包括:
1.资金投入不足:县域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投入可能会受到限制。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用于改造水利设施、建设节水型农田等。如何充分利用各种资金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2.技术水平不足:一些县域地区对节水型社会的建设理念和技术仍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缺乏相关的技术支持。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提高当地技术人员的水平,引进先进的节水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以提高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针对这些挑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态势。
2.加强技术支持:加大对县域地区的技术支持力度,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引进适合当地的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建设的技术水平和效率。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将能够更加顺利进行,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4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在于对倡导节水理念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当前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的关键举措。通过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可以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和江河湖泊等水资源的开采量,减轻水资源的压力,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对于提升农业、工业和生活领域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节水型社会建设可以促进农业灌溉制度的改革,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减少农业灌溉用水的浪费和水资源污染。在工业和生活领域,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手段的引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水资源消耗和排放的数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才能实现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的良性循环,为县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5建设实施方案的关键要素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关键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1.制定具体可行的计划和政策: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制定具体可行的计划和政策,包括明确的目标、时间表、任务分工、监测评估等,以确保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监测: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监测,包括建立完善的水资源调度机制、加强水资源利用效率监测和评估等,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3.推行节水科技创新:利用先进的节水科技手段,如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水资源的需求,实现节水目标。
4.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和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建立节水文化等方式,推动全社会参与节水行动。
5.搭建合作平台和建立多元化合作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搭建合作平台,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各方的合作和参与,共同推动节水工作的开展。建立多元化合作机制,促进各方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性循环。
6.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和调整,确保节水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建立透明公开的节水工作数据和
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更好的成效。
3.结论
3.1实施建设的重要性
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节水型社会建设可以有效减少县域水资源的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资源供应。节水型社会建设可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产业水平,增强县域竞争力。建设节水型社会也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减少水资源污染,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还能提升县域居民的节水意识,引领社会理念的转变,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风尚。实施建设节水型社会对于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县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
3.2未来发展方向
未来发展方向是指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如何朝着更加可持续、环保和高效的方向发展。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向:
1.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未来的发展中,科技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需要加大对节水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科技创新,提高节水效率。
2.完善法律法规: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规范和引导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只有法律的约束和引导才能真正推动节水工作的持续发展。
3.提升社会意识:未来发展方向还应包括提升社会公众对节水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节水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实现节水节约的社会共识。
4.加强跨部门合作:未来的发展需要各部门之间更加紧密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
5.推动国际合作:未来的发展还需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节水经验和技术,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走向国际化。
3.3总结与展望
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探讨中,我们不仅要总结已有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更要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为实现节水型社会的目标不断努力。
在总结已有工作成果时,我们需要认识到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和困难。只有深入分析当前的现状和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更好地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程。
在展望未来发展方向时,我们应该注重创新思维和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措施和政策。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和参与度,形成一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水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节水型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更美好的环境和生活条件。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完善建设方案,解决面临的各种挑战,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节水型社会的目标,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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