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8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8-22 13:10:05 点击: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8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我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教育党工委《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全校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二、责任分工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2.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3.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实施原则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五、工作要求
全体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不要触碰红线,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我校意识形态工
作,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塔湾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校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整体推进,特成立如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书记、校长)
副组长:xxx(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xxx(教务主任)
xxx(总务主任)
xxx(德育主任)
xxx(少团队辅导员)
xxx(网络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同志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及对全体教师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二、具体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制定落实本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动本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湟源县教育局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本学校意识形态领城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加强对各办公室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推动阵地建设的管理和运用。
三、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负责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校的德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抓早抓细抓好抓实各环节工作。认真指导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严明课堂讲授纪律,严禁教师在课堂上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或观点,严禁散布攻击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危害社会和系统安定稳定的言论。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学校提出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要求,切实形成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精心指导和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教育培训,筑牢意识形态“防火墙”。
(四)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梳
理本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安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思想引领作用。
(五)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责任,对举办的学术报告会、交流研讨会、专题讲座、青少年文化活动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进行审查,加强校园出版物、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美篇、学生社团、报告会、读书会等管理,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管控,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网络的“建、管、用、防”并举、有害信息预警、发现、处置和网络舆情监控的管理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筑牢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强化对校园网络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全面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与师生的网络素养,增量讲好教育故事,传播好教育声音,使网络空间清朗洁净。
(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于学校内部出现的发布或转发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旗帜鲜明地加以批驳,理直气壮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观点的人员,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在课堂上传播或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教师,要开展谈话教育,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做好意识形态具体相关工作,各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并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
2.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贵督促和检查学校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宣传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各坊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村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 4 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 至 2 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 15 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在 30 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村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 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 QQ 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篇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安区实验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第一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媒体的信息发布由幼儿园文化宣传员统一负责,发布的内容须经校级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条 教师之间因工作需要建立、微信等群组,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班级建立的家校沟通群,原则上由班主任担任群主,只用于发布告知类信息,不得公布幼儿相关排名及其他个人隐私。以上各类群组应由群主至园长室备案,群主在建群初期应制定群公约,参照执行《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群主要对所建群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
教师不得以园内职务身份注册各类社交软件,发布言论要符合教师身份,体现为人师表。
第四条
幼儿园网站的信息发布,由被授予管理权限的各部门分工负责,发布内容须经园级分管领导审核。
第五条
电子屏幕、公告栏等线下宣传版块,由幼儿园授权的职能部门负责,发布内容须经园级分管领导审核。
第六条
幼儿园对外的文字宣传,如宣传栏、萌宝平台、APP、招生资料等,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起草,园级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发布。
第七条 对家长和学生发放的各类书面通知,由教研组长负责执笔拟定,同时报园长室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第八条
学校自编的园本教材内容或自选教材,要注明出
处,并由相关人员负责审核。
第九条
引导教师从行业官方网站下载教学资源,慎用出处不明的网络资源,资源引用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外公开课教学和展示活动使用的教学资源,须经教导处审核。
第十条
园长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园级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第十一条
上述规定的解释权归园长室,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1)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的实施细那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第三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那么,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联系系(部)院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
第五条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和研判学校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平安。学校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臵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党委及党委宣传部报告。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委宣传部存档。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那么,形成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那么,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学校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科类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演艺活动、文化交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杜绝不经报批擅自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严禁在学校组织开展宗教传播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基金会需与学校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甄别,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活动。
(五)切实加强网络平安管理。要抓好网络平安管理工作,组织、宣传、保卫、网络中心等部门建立管防并举、相互配合的体制,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提高利用网络舆论引导的水平。加强网络管控,标准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及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网络环境。
(六)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对所管辖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对于否认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行为、人员,要敢抓敢管,及时制止,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绝不能姑息,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团结引导效劳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做好教师队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八)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领域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明确任务、要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三章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的责任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重要责
任。
(一)学校党委按要求每年一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党委宣传部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统筹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责任。每年负责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报告。
(三)党委组织部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评议。
(四)学校纪委要把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五)党委学工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宿舍、进网络、进头脑。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教育引导、标准管理和应急处臵,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党员骨干力量的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六)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职责
分工发动组织师生员工支持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工会要联合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要与教务处、各系部(院)结合,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团委要加强学生社团、读书会、学术沙龙等阵地管理,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强化学生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七)保卫处负责全校平安稳定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平安突发应急事件处臵工作。加强对邪教、传销组织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加强对敏感案(事)件处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八)网络中心要加大依法管网治网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运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我校校园网防火墙等核心平安设备和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加强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监管,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
(九)离退休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引导离退休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学校事业开展发挥余热。
第七条各重点领域和相关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人事处要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在教师聘用、考核中,将思想政治表现与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
(二)科研处要制定学术平安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类课题备案检查,要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气氛。
(三)教务处要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制定加强学校课堂教学管理方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按照上级要求,足额安排政治理论课学时。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决不允许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课堂出现,决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的言论在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平安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确保第一课堂正确的政治导向。
(四)政治理论教学部要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教材审查。实施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方案,不断提高思政课的满意度,努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始终,正确解答大学生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五)图书馆应全面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图书质量、借阅率,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相关法规订购境内外书籍、报刊和数据库。
(六)国际教育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外籍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制定师生参加国际学术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管理方法,标准管理工作。
(七)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
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强化思想引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持续深入地抓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推进教学、科研、管理、效劳的全过程、全方位。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八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臵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作出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内不传达贯彻、不催促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臵不力的; (六)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在微博、微信或以校园网为平台,借助 BBS(论坛)、博客、留言板、QQ 群等为载体,以校内外
热点事件为话题,公开发表与事实不符或成心扭曲事实、无端出处的言论、图片等情况,没有履行教育、提醒的; (九)丧失对管辖范围内的报刊、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十)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一)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课程教学有发表否认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二)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一条本细那么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那么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法(高校)(2)
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中共教育部党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的实施细那么、xx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那么精神,为贯彻落实 xx学院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和平台管理暂行方法、xx 学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巡视反响意见专项整改为契机,围绕中心、效劳大局,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牢牢把握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以改促建,以改促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决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 12 号文件、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以及省七次党代会和七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舆论推动作用、精神鼓励作用、文化支撑作用,增强全校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稳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牢牢把握党委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探析意识形态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和实效性,凝聚共识、增强信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
二、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x ...
篇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形态工作相关制度(1)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
(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中心所(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
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 6 月底前和 12 月底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 x 市国土资源局 x 分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中心所(科室)负责人及支部书记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3 月、6 月、9 月、12 月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并以《国土资源信息简报》专刊的形式编发。
(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各党支部每年在本单位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 x 区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区委制定的意识形态内容打分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党建办、各中心所及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局各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纪检组要把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联席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 6 月、12月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文(2)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市委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扎实推进政协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市政协党组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市委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市政协机关党组每年 12 月 15 日前向政协党组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2.市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汇报。
3.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 月 30 日、5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15 日前形成并研究分析研判报告。市政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个人每半年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书面材料,5 月 30 日和 12 月 15 日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汇报分
管委室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
4.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书记抓党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情况时,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机关各党支部,每年 12 月 1 日前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二、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制度 1.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的工作。
2.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3.强化日常教育和管控。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政协实际和工作特点适时开展培训。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提醒等工作,全面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制度 1.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委员空中讲堂”等媒体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防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2.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重点阵地的管控,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四、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
每年 x 月 x 日前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由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对机关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报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向政协党组报告。
五、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年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各专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政协机关“比学习、比贡献”竞赛活动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价。
2.机关党委负责做好接受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专题考核督查工作,按照当年的考核督查要求认真准备文档资料、工作汇报等。
3.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出现《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 24 项所列 10 种情形,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追究责任。
中共 x 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3)
(一)根据《中共 x 市总工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市总工会党组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五)市总工会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分析研判工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六)宣教部作为市总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议,并向市总党组报告。
(七)市总工会党组定期分析、研判全市职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职工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八)市总工会宣教部及时跟踪、分析全市工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出现问题的性质、走势和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向市总党组报告。
(九)市总机关各部室(单位)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个季度向宣教部报送本部室(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遇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及时报送。
(十)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制度(4)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 xx 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党支部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机制。
二、分析研判 (一)分析研判时间。意识形态的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 x 月上旬和 x 月上旬,遇特殊情况及时研判。每年至少安排 2 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二)分析研判内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重点是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学习情况、单位内部舆情分析和问题研判、以及出现舆情的应对措施等。
(三)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开展 1 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每年至少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五)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各党组织学习计划。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篇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22年关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四篇 2022 年关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是支部副书记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处室、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是党务中心在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教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支部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
三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四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
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务中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六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暑期党员进党校和走进红色革命根据地等形式,让全体党员接受意识形态培训,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
七是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学校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课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不得在课堂出现有政治偏差的言行;在学校内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
八是加强少先队工作,强化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加强对少先队和学校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牢牢掌握少先队工作的主阵地。完善对重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备、审核机制,加强引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九是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十是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课堂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十一是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科骨干教师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点、参加教研活动、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教职工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十二是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做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
2022 年关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工作,依照江津区教委意识
形态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学校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总结检查为主要形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全体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区委及区教工委的决策部署上,努力把意识形态工作做得更好。
二、工作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了解其中的主要内容。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全体师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及爱国爱校宣传教育。
4、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养。结合普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师生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
治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
5、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6、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宣传工作,为活动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讨论 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的高潮。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原本学、及时学,集体学和个人学相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及生动活泼的学校讨论,联系实际撰写工作体会。
(三)、调查研究 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市、县的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政治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实际和群众等有关要求,环境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有质量、有分量的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工作调研报告。
(四)、总结
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收集行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学校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XX 成员:XX 五、场所管理 学校意识形态重点场所要加强管理,学校会议室和功能室不对外开放使用,学校举行论坛讲座等要及时向学区总支、区教委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认真做好工作情况及相关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 向学区总支和区教育工委及时报送工作计划、学习情况简报、总结等材料;建立健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
2022 年关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三】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有着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学校是意识形态领域的
前沿阵地,也是反映社会意识形态诸般问题的晴雨表。20-年以来,我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高度重视,形成共识。
利用教师例会和“三会一课”等时间,通过报廊展牌、电子屏幕等途径,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县、镇党委的会议精神要求,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密切关注在师生当中的意识形态动向,教育广大教职工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让正确意识形态占领师生思想的主阵地,学校自觉将意识形态工作嵌入中心,融入大局,使其成为学校总体工作的有机构成。
二、勇于担责,形成合力。
学校就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校长室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一盘棋”、打好“组合拳”、形成“大合唱”、画出“同心圆”。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师生日常管理等紧密结合。在风险排查中突出“全”,在解决问题上突出“早”,切实把好意识形态第一关口,力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全面弘扬主旋律,全力传递正能量,有效凝聚“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强大合力。
三、突出重点,形成常态。
进一步强化对课堂教学、网络媒体、学业培训、报告讲座、宣传阵地、学生社团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风清气正的校园舆论导向。微信工作群、QQ 工作群、网络媒体,实行谁注册、谁管理;谁分管、谁负责,及时做好不当言论的处理工作;经常性对师生的宗教信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做好相关的指导与管控,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为正确的意识形态在旧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夯实坚固的思想之基。
总之,我校在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总体呈平稳状态,没有出现突出的问题或重大的舆情。今后,我们将继续紧绷思想之弦,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四个自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牢牢把稳舆论导向,认真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用实际行动把意识形态工作推向纵深。
2022 年关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四】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总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寿春
中学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总支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总支班子其他成员、各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处室、班组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办公室在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担负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教育局机关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
班子成员)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总支(扩大)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必学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责任领导:XX,责任处室:办公室,政教处,团委)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责任领导:XX,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领导:XX,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切实形成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培训。(责任领导:XX,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学校的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
篇六: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级党组织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联系系(部)院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二章 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
第五条 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的主要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和研判学校及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情况,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安全。学校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及时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制定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处臵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学校党委及党委宣传部报告。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要将发生过程、问题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委宣传部存档。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分工明确、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学校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社科类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生社团及演艺活动、文化交流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杜绝不经报批擅自组织相关活动的行为。严禁在学校组织开展宗教传播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基金会需与学校联合组织开展的活动,必须认真甄别,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开展相关活动。
(五)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要抓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宣传、保卫、网络中心等部门建立管防并举、相互配合的体制,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提高利用网络舆论引导的水平。加强网络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及时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整治活动,净化网络环境。
(六)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对所管辖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对于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行为、人员,要敢抓敢管,及时制止,对于涉及违纪违法的绝不能姑息,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特别要做好教师队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八)学校党委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领域干部、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开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思想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有明确任务、要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三章 职能部门和重点领域的责任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应当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起重要
责任。
(一)学校党委按要求每年一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党委宣传部为学校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统筹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责任。每年负责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学校党委报告。
(三)党委组织部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评议。
(四)学校纪委要把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五)党委学工部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宿舍、进网络、进头脑。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和应急处臵,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党员骨干力量的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六)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根据职责
分工动员组织师生员工支持参与意识形态工作。工会要联合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要与教务处、各系部(院)结合,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团委要加强学生社团、读书会、学术沙龙等阵地管理,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强化学生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七)保卫处负责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处臵工作。加强对邪教、传销组织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加强对敏感案(事)件处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八)网络中心要加大依法管网治网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运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我校校园网防火墙等核心安全设备和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加强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监管,加强对各种有害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管控,加强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九)离退休处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引导离退休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余热。
第七条 各重点领域和相关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人事处要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在教师聘用、考核中,将思想政治表现与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
(二)科研处要制定学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类课题备案检查,要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三)教务处要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制定加强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按照上级要求,足额安排政治理论课学时。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决不允许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的言论在课堂出现,决不允许各种违反宪法的言论在课堂蔓延,决不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发牢骚,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确保第一课堂正确的政治导向。
(四)政治理论教学部要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教材审查。实施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不断提高思政课的满意度,努力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始终,正确解答大学生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五)图书馆应全面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图书质量、借阅率,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相关法规订购境内外书籍、报刊和数据库。
(六)国际教育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外籍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制定师生参加国际学术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工作。
(七)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
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强化思想引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持续深入地抓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推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全方位。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八条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臵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对党委与党总支(党支部)作出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内不传达贯彻、不督促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臵不力的; (六)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在微博、微信或以校园网为平台,借助 BBS(论坛)、博客、留言板、QQ 群等为载体,以校内外
热点事件为话题,公开发表与事实不符或故意扭曲事实、无端出处的言论、图片等情况,没有履行教育、提醒的; (九)丧失对管辖范围内的报刊、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十)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十一)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课程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二)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条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高
校)(2)
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教育部党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xx 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为贯彻落实《xx 学院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和平台管理暂行办法》、《xx 学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巡视反馈意见专项整改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牢牢把握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以改促建,以改促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决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 12 号文件、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以及省七次党代会和七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舆论推动作用、精神激励作用、文化支撑作用,增强全校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牢牢把握党委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
话语权,探析意识形态工作的互动性、融合性和实效性,凝聚共识、增强信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
二、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
篇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等学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学校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追责问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单位及其职责范围、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抓好本单位部门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党委、党总支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第六条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对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
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联系二级学院和分管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责任内容
第七条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内容是: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责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责任。将意识形态领导工作作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与人才培养工作统筹规划,强化党性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及其职责范围、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本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分管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
(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把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革命传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五)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之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教材的内容审查。
(六)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宣传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思想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完善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校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八)加强有关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
(九)加强各类社团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年检和备案制度,加强活动监管,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十)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十一)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四章责任落实
第八条学校党委、各党总支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机制,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学院各负其责、依靠师
生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做到权责明确,常抓不懈。
第十条学校党委宣传部作为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由分管领导组织,党委宣传部牵头,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各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各党总支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二条学校纪委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
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三条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分管部门和工作领域出现重大意识形态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提拔重用。
第十四条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强化二级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
事件;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网站、微信、微博、校报、学报以及开展的各种活动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
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本细则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按照相关党内法规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实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适用于 XX 学院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群团组织、各科研机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八: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制度为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在**中小学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主体 学校党支部是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 (三)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四)党支部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年两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向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五)党支部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六)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七)党支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 (八)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讲党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
三、责任考核 上级党组每年两次对校党支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四、责任落实 校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党建综合考核,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教干,将对其进行约谈,并在约谈结束一周内,由被约谈人员作出书面报告,限期整改。对出现负面清单所列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考核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主体:
党支部领导班子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3.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学习传达省委、市委、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措施。
4.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
5.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学校在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干部考核、
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6.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城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7.每半年向上级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
8.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9.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0.做好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通过在党报党刊及所属网站刊登文章或者通过党内通报等形式,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11.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12.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
责任主体:
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及指示精神,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促落实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2.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组织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作出工作安排部署。
3.认真落实向上级党组报告和向本单位党员大会报告、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城情况的制度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5.带头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做好班主任、思政教师、德育教师、政教工作人员、学科带头人工作。
6.重视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确保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7.重视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的责任追究规定。
责任主体:
党组织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 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2.及时组织分管范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旗帜鲜明、敢抓敢管,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意识形态事件。
4.加强对分管范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5.加强对分管范围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不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教师存在追责问题的,支持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6.将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共同职责:
1.落实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加强对各类学校社团组织,各种读书会、学术沙龙、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校报校刊校园网等阵地管理,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
2.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3.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对党员教师的年度考核。
**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中小学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情况;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负面清单。
三、考核方式 按照“日常考核+年终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主要采取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核评价。
四、考核步骤 12 月上旬,党支部组织对本单位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自查,形成专题报告。12 月底前,上级党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考核。
**中小学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一、加强理论武装(50 分)
(1)制定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2)及时印发学习安排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3)领导班子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1 次,达标得20 分;每少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4)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达标得 10 分;未自学并未做笔记的每人扣 2 分,扣完为止。
(5)按要求完成理论读物学习宣传和发行使用等相关工作任务,得3 分;完成情况不好的酌情扣分。
(6)按照要求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本级领导班子学习情况,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50 分)
(1)领导班子重视情况(20 分)
①领导班子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学校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②领导班子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情况通报、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传达贯彻落实市委、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③领导班子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④领导班子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费投入的情况,达标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2)工作落实及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30 分)
①领导班子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达标得 10 分;每少一次,扣 5 分。
②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达标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③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的情况,达标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三、负面清单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①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领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在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中,报告人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不良言论的。
③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有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等不良言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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