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10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8-23 16:30:02 点击:

篇一: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部内操作规程

  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

  为法(试行)》、(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离任检查办法》),结合实际,现制定省委组织部部内操作规程如下。

  一、《责任追究办法》操作规程

  (一)责任追究调查立项

  对有《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情形、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涉及省管干部和州市委、省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由干部监督处报部领导审批,省管干部经省委同意后,予以立项,启动责任追究调查。被追究责任人员涉及下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由干部监督处向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责任追究意见,移交有关材料,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实施调查

  责任追究调查一般由干部监督处会同有关干部处组织实施。调查组成员从干部监督处和有关干部处抽调,也可以从州市、县

  (市、区)委组织部、省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抽调,必要时可以商请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协助调查。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调查组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的要求,形成调查报告,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严格实行调查核实工作责任制,调查报告由调查组成员署名后报审。

  (三)实施责任追究

  干部监督处对调查报告进行审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征求有关干部处意见后,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被追究责任人员属于省管干部,需要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由干部监督处提出建议,报部领导审定。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干部监督处会同有关干部处提出建议,呈部务会研究后报省委决定。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经部领导同意后,由干部监督处将有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四)定期汇总分析

  干部监督处每半年对调查工作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操作规程

  (一)向上级报告

  1.提出建议。在省管干部的提名环节、民主推荐、考察和酝酿过程中,出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需要报告约有关事项时,有关干部处应当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在部务会讨论干部任免方案时,凡是涉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需要报告约有关事项,有关干部处应当逐一作出说明,并提出向中央组织部报告的建议。

  2.向上报告。在干部考察对象确定后,或干部任免初步方案形成后,需要向中央组织部报告的有关事项,经省委领导同意,以省委组织部文件向中央组织部报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事项“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由干部三处向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报告;其它报告事项,由有关干部处向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报告。

  3.结果运用。中央组织部答复意见,无论同意或不同意等,均应如实向省委常委会报告。《有

  关事项报告办法》第三条规定事项须经中央组织都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须经中央组织部答复后,方可提交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二)受理审核下级报告

  1.受理报告。干部二处负责受理各州市委组织部报告的有关事项。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干部五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受理联系单位报告的有关事项。

  2.审核报告。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有关干部处对受理的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资格、条件和程序等,征求干部监督处意见后提出答复意见,报分管都领导审批。特殊情况,由部务会研究确定。

  3.答复意见。对《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三条所列事项,应从严把关,严格审核。对同意的报告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持有异议的报告事项,视情况可以回复不同意,也可以向报告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对《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四条所列事项,一般应书面答复;电话答复的,应有电话答复稿存档备案。

  (三)审核并转报

  按照《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县

  (市、区)委组织部须向省委组织部报告的有关事项,由州市委组织部审核后转报。州市委组织部须向中央组织部报告的有关事项,由省委组织部审核后转报。

  (四)定期汇总分析

  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有关干部处将负责向中央组织部报告的和负责审核的下级报告的有关事项,分别填表汇总送干部监督处。干部监督处负责汇总分析并报部领导。

  三、《“一报告两评议”办法》操作规程

  (一)地方党委

  1.省委“一报告两评议”,按照中央及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有关具体工作事项,根据中央组织部指示要求,由干部三处会同于部监督处办理。

  2.州市委“一报告两评议”,由省委组织部会同州市委组织实施,州市委组织部协助。具体工作事项由干部二处会同干部监督处抓好落实,州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配合。

  3.县(市、区)委“一报告两评议”,由州市委组织部会同县(市、区)委组织实施,次年2月底前,由州市委组织部将情况统一汇总后,分别报送干部二处、于部监督处。

  (二)省级机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由省委组织部会同部门党组(党委)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干部五处会同干部监督处负责,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配合。

  (三)省属国有企业党委

  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国资委党委和其他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机构党委(党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干部五处、干部监督处会同省国资委有关处室和其它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机构相关部门负责,省属国有企业组织人事部门配合。

  (四)省属大专院校党委

  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高校工委和大专院校党委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干部三处、干部监督处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相关处室负责,大专院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配合。

  四、《离任检查办法》操作规程

  (一)州市委书记、省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记,拟提拔担任中职务的离任检查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考察组的要求,由部三处配合组织实施。

  (二)县(市、区)委书记、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拟提拔担任省管职务的离任检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结合对拟提拔人选的考察进行。县(市、区)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州市委书记、省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县(市、区)委书记,因平

  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的离任检查工作,由有关干部处会同干部监督处负责。州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参照本操作规程,对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并做好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衔接协调。

  本操作规程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商各干部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以下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规定的报告事项,县(市、区)长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报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于15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条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四条第(二)项“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规定的报告事项,州市、县(市、区)党委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总数超过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总数10%以上的,或者年度内调整干部超过5批(次)以上的;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总数超过本级党组(党委)管理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干部)总数20%以上的,或者年度内调整干部超过6批

  (次)以上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第四条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四条第(三)项“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规定的报告事项,是指提拔对象不分级别、不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应当报告。

  第五条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身边工作人员”是指直接联系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的工作人员(含驾驶员)。

  第六条

  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竞聘等方式选拔干部涉及《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所列报告事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程序。

  第七条

  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报告事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答复的,应当与报告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有关情况,并明确要求暂不要提交党委(党组)研究。对同意的报告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持有异议的报告事项,视情况可以回复不同意或缓议,也可以向报告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函,一般应书面答复;电话答复的,应有电话答复稿存档备查。

  第八条

  对按照《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应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而未报告或未经答复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的行为,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都门启动查核处理程序。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贯彻《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

  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

  民主评议办法(试行)有关

  问起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州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要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或选人用人工作情况,并接受对本级党委(党组)干都选拔任用工作或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本年度未新选拔任用干部的地方和单位,应按《“一报告两评议”》第四条有关内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或选人用人工作,可不进行民主评议。

  第三条

  州市、县(市、区)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委

  (扩大)会上进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

  (一)《“一报告两评议”》第三条第(六)项“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为: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各接应参会人数的5%确定。

  (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参加民主评议人员为: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不含下属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近两年离退休人员参加民主评议;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不含下属单位),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近两年离退休人员,干部职工代表(按应参会人数的20%确定)参加民主评议。

  第四条《“一报告两评议”》第五条“新选拔任用干部”包括新提拔任用和平级交流任职的正职领导干部。其中第(三)项“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包括: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内设机构正职领导干部;下一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正职领导干部;本级党委管理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

  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新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对象为,近一年内本单位党组(党委)选拔任用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第五条

  “一报告两评议”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组织实施。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具体安排,提前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级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巡视组本年度已经对该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或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第六条“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上级组织

  (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党委常委会(党委会、党组会)应当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委全委会(党组)成员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或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第七条

  《“一报告两评议”》第八条“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具体为:

  (一)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选人用人工作)的总体评价”或“对本地区(本单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看法”的“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不满意”比率超过三分之一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

  (二)对新选拔任用干部的看法“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不满意”比率超过三分之一的,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第八条

  州市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参照《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及本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或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其它有任用干部权限的单位党委(党组),也可参照执行。

  第九条

  每年度“一报告两评议”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汇总情况及时报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

  第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民主评议表计票说明;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样表);

  3.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样表)。

  附件1民主评议表计票说明

  统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时,按以下原则办理:

  1.汇总。按评议项分项统计有效票数,有效票数应等于或少于参会人数。

  2.无效票。整张表空白的,为无效票。如某一民主评议表中,对“你对本地区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的“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选择多于一项或不填的,则该项为无效票;该项无效的,不影响其它项。

  3.比率计算。(1)有效票=“满意”得票+“基本满意”得票+“不满意”得票+“不了解”得票。(2)“满意”比率=“满意”得票/有效票(以此类推)。举例:对“你对本地区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项中,该项“满意”票数(90票)/有效票数(115票)=“满意”的比率(78.26%,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满意度分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第1、2、3、4项要计算满意度分值,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公式为:

  (“满意”比率×1+“基本满意”比率×0.6+“不满意”比率×0)/(1-“不了解”比率)×100=满意度分值

  云南省贯彻《市县党委书记履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

  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以下简称《离任检查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省、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对因拟提拔使用即将离任的县(市、区)委书记和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离任检查,一般结合干部考察进行,由省委组织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州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省、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州市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对上述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近半年内上级组织部门或者巡视组已经进行过检查和民主评议的,经报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可不再进行离任检查。对上述地方(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的检查或“一报告两评议”,不得替代离任检查。

  第四条

  对省、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离任检查,检查内容和检查程序参照《离任检查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第五条

  《离任检查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中“近期新任用的干部”包括本级党委(党组)近半年内新提拔、平级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新任用干部的范围,按《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第五条、《云南省贯彻〈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确定。

  州市、县(市、区)党委最近半年内未新选拔任用干部的,“近期新任用的干部”时间范围可扩大到一年内或两年内;省、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一年内未新选拔任用干部的,“近期新任用的干部”时间范围可扩大到两年内或三年内。

  第六条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州市党委书记,因拟提拔使用(但未进行民主测评)、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县(市、区)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全委会成员;

  (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五)下一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六)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各接应参会人数的5%确定。

  第七条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省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下的(不含下属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近两年离退休人员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民主评议;

  (二)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不含下属单位),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近两年离退休人员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接应参会人数的20%确定)参加民主评议。

  对因拟提拔使用(但未进行民主测评)即将离任的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

  的民主评议,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人数以50人为界限(不含下属单位),其余接上款执行。

  第八条

  检查发现拟提拔使用的县(市、区)党委书记,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的,由考察组调查核实,也可责成有关党委(党组)调查核实;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涉及上级领导等比较复杂情形的,考察组向派出的组织部门反馈后,组建工作组进行核实。经查问题属实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的组织部门根据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第九条

  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率明显偏低的干部,即“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不满意”比率超过三分之一的,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就其任用情况作出说明。考察组或者检查组应当对其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了解。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第十条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州市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可参照《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披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及本规定开展检查。对其它有任用干部权限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即将离任时,也可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转发

  干部监督工作

  干部选拔作用

  监督制度

  通知

  抄送:省局领导。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8月9日印发

  打印:岳培南

  校对:袁媛

  (共印65份)

篇二: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程序

  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程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粤公通字[2003]80号、市委组织部深组通[2001]27号、市纪委深纪发[2001]25号文件规定(附后),我区办理干部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区管干部办理政审程序

  1、审查对象范围:区属国家工作人员、区属企业领导人员。

  2、审批程序:申请人向市(区)公安部门领取申请表格后,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党政正职(企业为法人代表)还须报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送区组织人事部门。处级干部还须同时提交单位请示、个人书面申请、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干部监督科受理后开具审查批件,报分管部领导审定,加盖“出国(境)人员审查专用章”,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办理领取手续。

  二、市管干部办理政审程序

  1、审查对象范围:市管干部。

  2、审批程序:申请人向市(区)公安部门领取申请表格后,由所在单位(两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事干部将申请材料(与处级干部申请材料相同)送干部监督科,市管干部还须同时填写《深圳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区委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区委公章,由干部监督科将申请材料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办理政审,审批后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办理领取手续。

  三、离退休干部办理政审程序

  1、处级以下干部退休后,由原工作单位人事干部填写《深圳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信息变动报备表》,经干部主管部门核实后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更改信息后不需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政审。

  2、处级干部离退休后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程序与在职处级干部相同,仍须按程序办理政审。

  3、市管干部离退休后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根据深组通[2001]27号文规定:“原列为市委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因私需要出国(境)的,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审定”,程序与在职市管干部相同,仍须按程序办理政审。

  关于市管干部离退休后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查,我部专门电话请示市委组织部能否简化程序,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答复:为加强干部管理,市管干部离退休后仍须按程序报批。

  四、干部信息变更报备程序

  根据深宝组[2004]45号文规定:“干部信息如有变动,包括新增设机构及人员调动、提任、转任、免职、辞职、离职、降职、退休等,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应对有关人员信息及时更改,填写《深圳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信息变动报备表》,经干部主管部门核实后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

篇三: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最新区委组织部信息科年度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区委组织部信息科年度工作总结

  (一)大力组织开展处级干部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回头看”迎检活动。

  为切实做好省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回头看”活动迎检工作,今年以来,信息科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档案的审核、整改和整理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干部档案复审工作。在去年各单位人事干部对本单位区管处级干部档案进行初步审核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去年初审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上半年信息科组织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验收评分表》中的28项评分标准对近400名处级干部的档案逐项逐条进行了全面的复审工作。二是加强缺失档案材料的追补工作。根据复核情况组织各单位档案员分批开展集中整改。重点梳理了“三龄一历”认定、《干部任免表》缺失及不规范等情况,并以任职文件等为依据,积极开展档案材料追补工作。三是高质量地完成了市委组织部对我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初检工作。4月16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陈晓玲、林浩杰同志到我部检查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在详细听取了我部迎接档案管理达标“回头看”活动的工作汇报后,专门到我部档案室对区管干部档案进行了初步抽检。在充分肯定我部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我部初检成绩位于全市三个复检区第一。四是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帮助和业务指导。工作中始终加强与省委组织部信息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等上级部门的请示,积极加强与本部办公室、干部科、监督科等科室和区人力资源局公务员管理科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抓好管理,共同做好干部档案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一致、有效。

  (二)全面加强“大组工网”安全管理和项目审计工作。

  “大组工网”是去年中组部部署开展的一项全国性的组织系统内部网络建设工作,按照李源潮同志关于“信息到县”的重要指示,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市、区级组织部门在去年多点接入的基础上完成“大组工网”的整网接入工作,实现组工干部“全员使用”的目标。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我科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加强了与区信息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的沟通联系,多方面加以推进。一是顺利完成“大组工网”整网接入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在去年底高标准完成“大组工网”整网接入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了“大组工网”项目的初步验收和省委组织部的最终验收考核迎检准备工作,以及项目的区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固定资产登记等工作。3月16日,区保密局和区信息中心有关领导汇同网络建设公司人员对我部“大组工网”整网接入项目进行了初步验收工作。在认真听取施工单位的施工建设情况汇报和我部关于“大组工网”使用情况汇报后,专家们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县“大组工网”网络建设检查验收办法》逐一进行检查,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到机房和相关科室实地查看了“大组工网”建设情况和实际应用情况。通过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区“大组工网”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计标准,符合建设要求,顺利通过检查验收。3月29日下午,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调研员陈鹰同志来我部调研,听取了我区“大组工网”建设情况汇报,并到机房和相关科室查看了“大组工网”实际应用情况。陈鹰同志对我区高标准开展“大组工网”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加强“大组工网”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二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和全员培训工作。组织本部全体人员开展了涉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使用意识。5月25日上午,我部在部会议室举办了一期部机关“大组工网”操作使用规范培训。来自“大组工网”建设单位的安全工程师分别就“大组工网”操作使用规范、杀毒软件客户端安装及病毒库更新方法和如何做好“大组工网”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三是做好项目收尾工作。积极联系区审计局和区财政局做好“大组工网”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协助办公室做好“大组工网”固定资产登记备案等

  工作,及时做好“大组工网”项目的行政监察系统跟进工作。四是做好“大组工网”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为了能更好的管好、用好“大组工网”,进一步规范“大组工网”的各种操作应用,提高网络的安全使用,我们研究制定了《XX区委组织部“大组工网”网络管理暂行办法》(罗组[20XX]6号),从XX区委组织部“大组工网”的组织领导、网络安全、机房管理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范。制定了涵盖网络安全、终端安全、外设安全、存储介质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大组工网”网络使用“十严禁”》,并制成红色醒目标签张贴在每台“大组工网”终端设备的明显位置,要求每位使用“大组工网”电脑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大组工网”使用规章制度的制订,从制度上保证“大组工网”的安全规范使用。

  (三)及时做好干部人事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

  继续做好干部人事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动态维护工作,改进信息上报和录入流程,对三龄一历等重要信息及时按照认定文件进行更新,进一步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信息更新准确、及时、全面。8月份,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了一次干部人事信息系统年度维护工作,重点对新进干部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并逐一核准换届后干部职务变动情况。截至11月下旬,共维护干部信息7100多条,为我区各单位开展干部工作提供查询统计、报表打印等服务130多次。

  (四)大力加强党务公开网站建设。

  一是加强党务公开网站日常管理和维护。坚持每日网上巡查工作,对网站信息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整改。加强检查督促,每月确保更新足够的动态信息,及时反映全区党建工作情况。二是新开设“百日攻坚行动”专栏。协助组织一科,在“党务公开网站”首页面增设行动专栏,充分利用网站,加大对全区“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三是做好网站信息录入培训工作。结合网站改版、政务网后台更新、加强信息报送等工作,多次组织全体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网站”信息报送工作。6月份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XX区党务公开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将各基层党委、工委及本部各科室信息发布工作任务、流程、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五、保质保量完成政务网站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区委绩效考核标准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细化指标、责任到人,第一季度绩效考核列区党群系统第二名,第二、第三季度均以100分的成绩排名第一。10月份,党务公开网站还被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XX网站信息公开精品栏目”。

  另外,加强信息机房管理,协助部办公室做好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专机专用、专网专用、信息上网审查等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安全保密自查,对机房设备进行逐一检查,确保服务器、电力、消防、门禁及监控等系统运行状况良好,组织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查杀工作。

  篇二:政府办信息科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忙碌的走过,一年的工作生活已到尾声,回顾这一年,信息科在单位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室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本着服务于教育局、服务于单位、服务于基层学校的原则,有条不紊,脚踏实地,在平凡中有创新,在忙碌中有收获,为了总结期间的经验,更好地做好以后的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了自身素质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时政,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在学习中深刻剖析不足,找出差距,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理论修养。

  积极充实科室个人专业知识,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掌握其技术,力争达到能熟练应用于实践。

  科室人员能做到相互团结,互相帮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组成了一个团结协助

  的科室。

  二、努力工作,切实提高了工作质量

  (一)网站管理工作

  1、信息网站管理

  能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关心网站运行情况,网站管理工作繁琐复杂,除了日常应用维护还要保障网络安全,为此学期初根据市工信办[20XX]135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现教办信息与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和系统安全检查情况报告,网站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基本能自行解决。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网络管理等,实现基础管理上的安全保证。

  数据做到了每周及时备份,实现网站数据三保险,更新了数据库版本,先后三次重新安装网页服务器系统,并做了升级服务器系统的大量准备工作,并对新上服务器做了大量测试工作,网站管理逐步加以完善和修正。

  2、积极为信息网改版做素材准备。

  为进修学校制作了名师论坛,并对论坛的使用与日常管理者做了详细的讲解。并做了大量后期使用维护工作。

  3、网络硬件设备改造升级。

  今年有网络故障现象,有软件方面的原因,也有硬件方面的,对机房路由器连接进行了优化改造,升级了防火墙程序,更新了服务器杀毒软件。

  (二)照像、录像工作

  1、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各种会议及活动的照相、录像、整理、编辑及归档工作。共照像录像39余次。

  此项工作的临时性比较强,受时间的限制,有时需要早起晚归,但是大家能克服,有时会因临时有事,还需要其他科室同事的帮助,他们同样能克服自身的困难,与我科人员一起外出工作,每一次都能圆满地完成任务。

  为了能随叫随到,不影响工作,平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如经常检查机器故障,电池是否有电等等,以保证在第一时间把会议、活动的影像录好。做好了该项的服务性工作。

  2、视频的存档工作

  每次外出照像、录像之后,都能第一时间把影像进行编辑备份保存好,编辑后的视频照片能统一进行刻盘、存档。

  及时对照片进行筛选,然后传给相关单位保存,保证他们能及时发送图片新闻。

  3、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经常擦拭机器,检查硬件设备,保证完好。

  (三)网络编辑工作

  能做好网络编辑工作,第一时间上传教育新闻,加强其服务质量,及新闻的及时性与时效性。

  篇三:县政府信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党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县政府信息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一年来的工作

  1、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展示政府形象的窗口,是电子政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网站主要栏目有“政务公开”、“新闻动态”、“走进壶关”、“政民互动”、“领导专题”、“招商引资”、“特色旅游”等数十个,栏目内容紧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更新或充实。网站每年年终接受市政府信息中心绩效测评和公众测评,平时不定

  期接受上级检查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充实性、功能完善性和技术保障性三方面。近年来,我县XX网站绩效测评成绩总体靠前,多次获得先进荣誉。

  2、政务信息编辑报送。政务信息报送是政府上报信息、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工作。我们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政府办公室中心工作,不断拓宽信息领域,健全信息网络,优化信息载体,提高信息质量,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信息报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目前,共编发上报《壶关政务信息》300余期,采用数在全市名列前茅,政府信息工作连年荣获全市先进。

  3、市长信箱、社情民意办理程序和办理条数。政民互动办理事关民生诉求,事关全县和谐稳定,是领导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我们针对每一期市长信箱、咨询投诉、社情民意都严格做到了承办意见、拟办意见、领导指示等一系列程序,最后转交承办单位、一一上报,做到了件件有回复。截止目前共办理市长信箱咨询投诉90余期,社情民意50余期。同时,在壶关XX网站和市XX网站平台主动上传信息1000余条。

  4、电子政务网络运维。电子政务网络运维是保障政务网络正常运转的技术支撑。政务网自开通以来,此项工作一直是短板,一是由于我县信息中心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二是限于我县财力不足,工程建设尚有欠款,运维经费没有落实,导致设备软件销售商技术运维不到位。今年以来,政府信息中心想方设法,外聘市里一名兼职网络专业工程师,专门负责我县政务网的硬件设备技术运维,硬件系统方面得以确保,目前网络运维大体正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部门认识不足。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在适应《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网站栏目、信息名称不规范;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仅仅发布一些领导、机构信息及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经费投入不足;极个别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2、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这是由于我县县情所决定的,部分乡镇和单位在硬件设施上投入不足,不达要求。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

  3、监督指导力度不够。信息中心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虽然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但由于专职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较少,在面对全县100余个信息公开单位时,显得力不从心,深入监督指导的力度还不够。

篇四: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关于做好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做好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三评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中央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经省委同意,在全省开展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一报告三评议”,是指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选拔任用干部、党委(党组)书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情况的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和《党委(党组)书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民主评议表》(样表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3)。

  二、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方法步骤、评议对象和参加评议人员范围等有关具体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赣组字[2010]12号)的规定执行。

  三、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方式和完成时限:

  1、鉴于明年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省委对设区市2010年度考核工作将与换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设区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可在市委全委扩大会上进行;县(市、区)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可在县委全委扩大会上进行,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可在年度工作总结大会或专门召开民主测评会进行。若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2010年度考核工作,所辖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也可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2、省委部门、省直单位、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省管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结合省委

  开展的2010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

  3、设区市和未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县(市、区)、市直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时间确定后,要提前一周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

  4、各地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要在2011年2月底以前全部完成。

  四、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表格数据的统计汇总:

  1、设区市和省委部门、省直单位、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省管国有企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表格数据统计工作,由省委组织部派出的人员或年度考核组负责(统计表格见附件

  4、附件6),并及时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汇总。

  2、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的表格数据统计工作,由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统计表格见附件

  5、附件6),并及时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汇总。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表格数据统计汇总方法:

  (1)附件4至附件6填写具体数据及分值,以及“参加评议人员”和“被评议干部”的具体人数。

  (2)“新选拔任用干部”一栏各项比例均为平均比例。平均比例计算方法,以“满意”为例:①平均“满意”比例

  =被评议干部的“满意”比例之和/被评议干部人数;②各项比例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项比例之和必须为100%;③完全空白票作为无效票不在统计之列;个别项目空白的视为有效票,空白项目作为“不了解”统计;各项比

  例计算基数均为“有效票数量”。

  (3)满意度分值=(“满意”比例×100+“基本满意”比例×60+“不满意”比例×0)/(1-“不了解”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样表);

  2、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样表);

  3、党委(党组)书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和有关规定民主评议表(样表);

  4、设区市党委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三评议”情况

  (一)、(二)、(三);

  5、县(市、区)党委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三评议”情况

  (一)、(二)、(三);

  6、省(市)直单位党委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一报告三评议”情况

  (一)、(二)、(三)。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2010年12月15日

  第二篇:关于2010干部选拔任用的评议报告

  关于开展2010干部选拔任用的报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滨海新区大港工委组织部津滨党港工组(2011)2号《关于开闸2010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0“一报告两评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带领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了津滨党港工组(2001)2号文件、中办发【2006】19号文件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科级干部的使用、教育和交流。

  我单位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交流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干部参加新区、市里组织部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锻炼氛围。

  三、严格选拔任用监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单位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中办发【2006】19号文件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中层干部超职数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办发【2006】19号文件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大港工商联2011年2月24日

  第三篇: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报告

  关于×年开展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报告

  一、党委重视,明确责任,确保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

  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接到师《关于认真做好×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后,某局党委即时组织了认真学习,严格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总体要求等。同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确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落实、切实加大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力度,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证。现将某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如下,请各位予以评议:

  一、总体情况

  干部队伍建设是保证某局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年我场一共选拔任用干部×人,其中提拔使用干部×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名,提拔基层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人。在选拔任用的干部中,党员×人(其中大学生党员×人),妇女干部×人。

  二、基本做法

  (一)严格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年,某局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师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在选人用人上坚持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及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坚持选用求真务实、政绩突出、清正廉洁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密规范的程序是选准人用好人的基础保证。2012年,某局党委牢固树立选人用人上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提名推荐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全面推行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考察结果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建立,我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场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用了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两种推荐方式。

  2、组织考察。对拟任用的干部,由某局分管干部的领导和政工办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时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讨论决定。经过考察,某局政工办形成考察材料,向某局领导汇报考察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形成干部任免提案,提交某局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党委班子成员都能到会,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4、任前公示。对经讨论决定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天,公示期间,如没有反对意见和建议的,由某局领导、政工办、纪检办的领导对任职人员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教育并提出要求。

  5、宣布任用决定。下发任职文件,宣布任用决定。

  (三)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为各级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1、某局党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的人吃亏”的选人用人导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提高基层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大胆提拔任用年轻干部,确保了某局干部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有较明显的提高。从一年来提拔使用的干部工作实绩看,新选拔任用的同志都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胜任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某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未发现新提拔任用干部违纪违法违规情况。

  2、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为某局的健康持续发展积聚后备力量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某局党委始终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关系某局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并身体力行地做好此项工作。今年,某局通过到各大院校招录应届毕业生、接收选派生、留用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从社会上公开招聘、招聘本场职工子女大学生等方式招聘各类专业的大学生,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充实某局人才队伍,改善原有干部队伍结构、为某局健康、持续发展积聚大量的人才。

  综上所述,×年某局党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上级党委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今后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自觉性。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把好入口关,为全面提高某局各级干部的组织和领导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上是某局×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报告,请同志们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予以评议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和《×新提拔干部民主测评表》。

  某局

  年

  月

  日

  第四篇:乡镇党委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报告

  乡镇党委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报告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有力促进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镇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并接受民主评议。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镇党委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选任标准,规范选任程序,完善选任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了明显提升。目前,全镇共有中层正职干部XX名,中层副职干部X名。中层干部大专以上学历XX名,占中层干部的XX%。

  其中年龄在XX周岁以下的有XX名,占中层干部人数的XX%。

  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全镇共新提任中层干部XX名,其中,X名同志在20XX年12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X名同志在20XX年5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X名同志在20XX年5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X名同志在20XX年2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

  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重点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学习,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为依据,按照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的要求,在干部提拔任用时实施民意测评、党委票决制,有序有效地选拔可用人才,激发了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

  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镇纪委负责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坚持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各类培训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完善选人用人监督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

  透明民主,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民主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我镇干部选拔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征求意见不够充分、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着重在调整配备、培养提升、监督管理三个方面下功夫,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政策。

  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广大干部能够了解干部任用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规定,特别是组工干部更要吃透政策,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干部选拔工作。

  二是扩大民主,强化考察。

  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三是竞争上岗,激发活力。

  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多渠道培养、发现、使用干部的工作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激发干部活力。

  四是完善机制,优化配置。

  对在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及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五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一报告两评议)**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年**月**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近年来,**党委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四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年,共调整干部**人,提拔**人。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人,副科级干部**人,科员**人。未出现超职数职级配备干部的现象。

  现在我代表**党委常委会就****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作如下报告,请审议。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党委始终将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学习与落实双管齐下,不断增强对“四项监督制度”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切实提高了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不断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做到“两个坚持”,强化用人标准和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党委始终坚持“四化”方

  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实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二是坚持以实绩选人。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注重对德、能、勤、廉的考察,更强调工作成绩和贡献,把工作业绩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标准。

  (二)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们牢固树立细节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执行程序一道不少,履行程序一道不乱。工作中,注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严把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作为必须履行的程序,未经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多数人不同意推荐的不考察,多数人不赞同提拔的不上会,全面推行了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党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坚持做到“三个不研究”,即:未经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不研究,未经组织考察的不研究,程序不符合规定的不研究,使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落实“四项权利”,充分发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被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考察目的在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权”。在推荐、测评工作中,明确规定职工群众参与推荐、测评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职

  工群众参与面。三是落实职工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四)健全“五项机制”,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对**人选向全体党委委员征求了意见。二是坚持任前谈话制度。党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在宣布任免前,均要组织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和纪委、组织部门与每位任免的干部进行谈话。三是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在年终进行干部考核时,要求每个干部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四是改革用人机制。根据近年来我**单位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及基层连队职工管理的现实需要,结合以往工作经验,选拔了三名表现优秀的基层治安员和一线职工党员到农业单位担任技术员职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五是积极推行公开选拔人才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公开招录。

  三、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建立从机关到各基层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各行各业目标责任,将收入与工作业绩、能力相挂钩,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干部懒、拖、庸、散的现象。

  二是要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坚持凭政绩用人的工作思路,拓宽“上”的途经,畅通“下”的渠道,确保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使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是积极推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四是积极推行新提拔任用干部党委常委会票决制及连级以上干部提拔党委全委会票决制。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干部政策,选贤择能,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基础。

篇五: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附件: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和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离退休的厅(局)级干部,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进一步做好对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职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查工作,规范审批程序,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如下:

  1、本人需出具手续:本人因私出国(境)申请,国(境)外的邀请函,邀请人在国(境)外的经济担保,邀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被邀请人直系亲属在该国病重、意外事故情况的证明或提供其它有关方面的材料等。

  2、在职厅级领导干部的审批:农委党组同意后,以党组名义向省委组织部呈报书面报告,由干部监督处审核。审核后,须征得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中正厅级领导干部,须征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省委批准。

  3、离退休厅(局)级人员的审批:农委党组同意后,以党组名义向省委组织部呈报书面报告,由干部监督处审核,省委组织部审批。

  4、在职处级干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审批:机关处级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需有本处室意见(主要领导要签字),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有本单位同意出国(境)的书面报告,由农委人事处审核,其中机关各处(室、办、局)和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报分管主任、主任批准,其他处级干部报分管主任批准,人事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国家工作人员经批准因私事出国(境)后,应自觉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后,应自觉及时地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登记,出国(境)归来后应主动将证件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对于其他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离退休处级及以下、在职科级及以下人员),只要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出国(境)的情形,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按需要直接向公安机关申领出入境证件。

篇六: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10.18?

  【字

  号】粤组字[2004]7号

  【施行日期】2004.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组字[2004]7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现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监督责任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监督责任,是指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

  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所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必须遵循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预防为主、违规必究的原则,坚持党委(党组)自我监督与上级党委监督相结合,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监督与党委(党组)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第四条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按照《条例》确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三)遵守《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守则、规定的情况;

  (四)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情况。

  第二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责任

  第五条

  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负总责:

  (一)领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任务和职责;

  (二)制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措施,研究解决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对党委(党组)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监督,指导并监督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

  (四)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

  (五)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时,应当将党政领

  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监督。

  第六条

  应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定期检查下级党委(党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把选人用人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选人用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党

  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要把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

  第七条

  对本地区、本单位出现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严重的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要认真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认真吸取教训,教育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引以为戒。

  第八条

  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各自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责任。

  (一)党委(党组)书记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针政策和目标的落实,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发挥好党委(党组)会议的集体决策和监督作用,重视和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

  (二)分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为监督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抓好监督工作,并具体对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

  (三)其他班子成员对同级班子和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监督责任,对分管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有主要监督责任。

  第三章

  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责任

  第九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下列情况应实行严格监督:本部门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委(党组)的决议,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的情况;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

  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情况;对本地区、本部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查处情况等。

  第十条

  建立部务会、处(科)务会逐级审核监督制度。各干部处(科)务会必须对呈报单位呈报材料、呈报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拟任人选的任职条件、考察组的考察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部务会讨论干部要认真审核拟任人选、任职资格条件、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对群众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所在单位的编制职数、呈报单位党委(党组)及分管领导意见等情况。

  第十一条

  建立干部综合及监督部门复核监督制度。干部(人事)部门在考察人选确定后,应及时向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及干部综合、监督部门了解考察对象群众来信及其他信息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考察中作调查了解。部务会前,应由干部综合处(科)或监督处(科)对拟任人选的情况、考察情况、编制职数、征求意见等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主要程序实行监督。

  (一)民主推荐与确定考察人选。主持下级领导班子换届的民主推荐,按照民主推荐各项规定要求,督促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组织配合工作,对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并严把考察人选确定审批关。

  (二)考察与确定拟任人选。对考察组的考察程序、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及考察组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考察材料要审核把关。部务会应认真听取各考察组的考察汇报和意见,对拟任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主要环节进行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三)讨论决定。对下级党委(党组)呈报拟提拔任职干部的请示及其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会议讨论的记录、民主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要做好会议记录。

  (四)任职前公示。应对公示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确认不影响任职,方可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每年牵头召开一至两次有纪检机关和监察、检察、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评议监督制度。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年底前对本地区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认真地进行自查,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属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每年结合《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第十五条

  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每年应对下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对违反《条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本部门的主要监督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监督工作的落实。分管领导应协助主要领导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各有关处(科)室的负责人应当把好各自处(科)室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关。

  第四章

  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第十七条

  纪检机关(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信访举报和查案办案中掌握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任用干部的情况和信息,要适时或定期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要认真研究和及时反馈组织(人事)部门征求干部使用的意见。

  第十九条

  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选拔干部的拟任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情况发表意见;参与领导班子换届及重要人事任免的考察;参与《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

  第二十条

  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违纪行为和严重的用人失察失误问题,或严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案不深的,应及时组织力量调查,严肃认真处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监督责任人未履行监督责任,造成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严重违反《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行为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党委(党组)相关监督责任人的责任:

  (一)党委(党组)用人指导思想发生严重偏差,片面理解和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的;

  (二)对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或者隐瞒不报、压报不查,造成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因监督不力,党委(党组)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的;

  (四)因监督措施不落实,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和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组织(人事)部门相关监督责任人的责任:

  (一)因监督不严,致使上会人选材料严重疏漏和失真,造成党委(党组)用

  人决策失察失误或产生严重后果和影响的;

  (二)因内部监督措施不落实,未按《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出现选拔程序不全或执行程序不严,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

  (三)因检查监督制度不落实、不严格,致使本地区、本部门违反《条例》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的;

  (四)因教育约束不严,对本部门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查处不力的;

  (五)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相关监督责任人的责任:

  (一)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已掌握了选拔任用对象暴露的问题,但未能及时向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而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

  (二)对本地区、本单位用人腐败和不正之风,未能及时向党委(党组)提出调查建议、及时查处或落实党委(党组)查处意见不力的;

  (三)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五条

  对监督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及产生的后果和影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规,参照对直接责任人的追究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监督责任追究需要作党纪或行政处分的,由纪检机关(监察部门)负责;需要作组织处理的,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七: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兰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

  手续申办程序

  一、政策依据

  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严格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外事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4]60号);中共甘肃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因公临时出国审批程序》的通知(甘外领发[2015]1号);关于转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5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对部分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实行分类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外发[2014]1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办程序

  我校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申办有四个环节:审批和报备;办理因公普通护照;申请办理签证;出访任务完成后的手续。我校教职工因公出访台湾需审批报备,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出访任务完成后的手续三个环节。

  ⑴

  审批和报备

  ①校内审批

  有明确的出访任务且收到外方的邀请函后,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附件一),由所在部门或学院的负责人签字盖章,加注分管或联系本单位校领导的意见后,将相关拟审批材料报国际合作处。我校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执行科研任务(详见甘外发[2014]14号文件),实行分类管理,不计入我校和个人年度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出访团组、人次数和经费单独统计。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期间,需严格按照审批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和任务来进行。

  国际合作处请示主管校领导后,将议题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通过后,国际合作处将着手办理。校内审批约需7个工作日。

  学校公务组团出访国外及港澳地区,国际合作处负责与邀请方联系出具邀请函和行程表,出访台湾地区还需邀请方协助办理入台证。

  ②省教育厅审批

  国际合作处拟稿,校领导签发,行正式文件和出访任务请示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国际处报主管外事副厅长和厅长审阅。审批时限约为7个工作日。

  ③省政府主管外事副省长审批

  正地级校领导出国及访问港澳台,均需向省政府主管外事副省长呈报出访任务请示;副地级校领导出访台湾地区也

  需向省政府主管外事副省长呈报出访任务请示。审批时限约为7个工作日。

  ④省委组织部报备

  校领导出国及访问港澳台,均需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报备。

  ⑤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上述审批程序结束后,出访外国及港澳地区的,向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处呈报审批材料,审批时限约为3-10个工作日;出访台湾地区的,向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呈报审批材料,审批时限约为7-10个工作日。

  ⑵

  办理因公普通护照

  拟出访人员需自行前往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办”)东楼一楼大厅拍证件照,并录取指纹和签名。后续办理工作由国际合作处完成,出访人员配合。前往免签或落地签国家的在申领因公普通护照的同时申领出境证明。护照办理约为4个工作日。

  ⑶

  申请办理签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①在省外办指定的机构购买出境保险

  ②在省外办指定的机构准备签证材料(约5个工作日)

  ③省外办办理照会(需面签的,由省外办约面签时间;

  出访申根国家的,由省外办约生物信息采集时间)(约3个工作日)

  ④签证材料邮寄至省外办北京签证室

  ⑤省外办北京签证室递送签证材料至外交部及各驻华使馆(各使馆办理签证的时间长短不一)

  ⑥

  签证获批后,省外办北京签证室会告知国际合作处办理领取事宜。部分国家的签证为电子签证,省外办会开具出境证明,携带此证明出境即可。

  拟出访台湾地区的人员携省台办出具的批件及相关材料自行前往市公安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⑷

  出访任务完成后的手续

  按照规定,出访任务完成后,出访人员应该在一周内,向国际合作处归还因公普通护照(所有出访人员)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两周内向国际合作处提交出访总结。国际合作处为公务出访人员提供任务批件等相关材料用于出访费用的报销。

  其它未尽事宜,由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兰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附件一:

  兰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姓名

  出生日期

  职称职务

  手机号码

  性别

  民族

  出生地

  身份证号

  电子信箱

  出国(境)团组名称

  出国(境)任务及日程

  出国(境)费用来源

  国别及邀请单位(人)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所在学院(部门)意见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党委组织部意见(仅限

  副处级及以上教工)

  日期: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

  国际处意见

篇八: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县(市、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09.02?

  【字

  号】鄂安监管人[2010]212号

  【施行日期】2010.09.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县(市、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鄂安监管人[2010]2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执行力,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定位和任务,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效率。经研究,定于2010年9月16日-19日在武汉举办县(市、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培训内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

  政责任追究。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9月16日至9月19日(16日报到)

  地点:湖北好苑新海天大酒店(武汉市武昌洪山路30号)

  四、培训经费

  本期培训班经费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承担。学员往返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负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期县(市、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由省委组织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承办。

  2.请于9月10日前将参训学员回执表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9月份已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县(市、区)长研讨班的县(市、区)长可不参加此次培训

  3.学员参训前要结合本次培训专题,提前思考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带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好有具体案例)参加培训。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向维、郭青林、张遵兰

  联系电话:87273398、87366811、87367955,传真:87367082湖北好苑新海天大酒店

  联系电话:87126888,传真:87138753附件:县(市、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附件:

  县(市、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回执表

  填表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10年月

  日

  序性民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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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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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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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

  (此表可复制)

篇九: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反腐“新招”,是金点子还是馊主意?

  反腐“新招”,是金点子还是馊主意?

  主持人:各位好,欢迎来到《央视论坛》。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很多反腐新办法,这些办法有的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有一些起到的效果可以说是事与愿违,被人们称做是“反腐馊主意”。到底是金点子还是馊主意呢,今天我们就来论一论。演播室请到的是社科院社会学所的邵道生教授,还有特约评论员韩敬山先生。

  反腐新办法之一:廉政账户退赃账号

  近几个月来,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廉政账户、退赃账号又在一些省份开通了,有的地方还明确规定,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并如数退赃者,无论职级高低,无论问题大小,无论问题将来是否暴露,一律不给予任何处分,一切待遇不变。

  主持人:说到廉政账户,退赃账户,应该说并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很多年以前就有这个东西的存在。我们就看退赃账号这个实践,应该说它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因为客观来说有助于把一些款项回归到国库中去。但是我们看到根据实践经验,似乎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因为它表现出特别明显的季节性,反腐风声一紧,里面的钱钱明显增多,但是风头只要一过去,里面的钱明显减少。我不知道两位看完相关的新闻后做何感想?

  邵道生:这个题目本身,这个结论我认为基本上违反了

  刑法。

  主持人:有这么严重吗?

  邵道生:当然有这么严重。你想想,你受贿了几万,十几万,几千万,这本来就是触犯刑法的事情,这是法律管的事情,结果他退出来,就可以免去了,那法律干什么?你说法律有什么用,他是另搞一套,用这个制度来代替法律。

  韩敬山:廉政账户是什么样的背景下成立的呢?是别人给我钱,但是我又实在要不了这个钱,我想退,但是我没地方退,于是这个政策或者这个账号就应运而生了,实际上是解决我的这个难题。但是现在慢慢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个东西已经把它的本质,原来的涵义已经变了,变到什么程度呢?变成了腐败分子的一个保护伞。

  主持人:是不是可以把它理解为实际上有了这条政策之后,这些接受别人贿赂的人,有一条心理的保险锁,反正有这么一条退路,你查出来了,反正你说不计前嫌,那么我就把钱退回去了。

  邵道生:你想查了,快要查到我头上了,我赶快把它吐出来,而且先吐一点点,看看你的反应怎么样。

  韩敬山:前一段时间锦州监所检查处的一个处长收受了十万元的贿赂,风声来了,公安局要查他的时候,他赶快就把钱存到了退赃账号上,但是他目前,据我所知,仍然要给他定罪,他就反诉,他说我已经把钱放在这个退赃账号上了,为什么要给我定罪呢,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结果。

  主持人:是反腐败还是帮着腐败?

  韩敬山:古人说的一句话,鱼和熊掌不可得兼,实际上这个政策的出台,就是想让鱼和熊掌都能得兼。又想腐败又想没风险。所以廉政账号变化的结果就是迎合了贪官们的心理,或者官员们的心理,退赃账号就成了他们一个名正言顺的心理或者事实的保护伞。

  邵道生:我们现在都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这个法绝对是第一位的东西,但是它不是,以它的政策来治理,这样行不行?所以我认为这实在是荒唐的。

  反腐新办法之二:妻子监督丈夫孩子监督父母

  XX年4月,某市区纪委筹划了“小眼睛盯大眼睛”的活动,向小学生颁发聘书,试图通过孩子们的“小眼睛”对其亲生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家长贪污腐败行为的出现。

  XX年7月,某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在全市聘请15个党政一把手的妻子担任监督信息员。检查和监督丈夫在8小时以外做些什么,并随时向组织部门反映。

  主持人:我们一直说夫妻本是同命鸟,现在我们看好像生生要把同命鸟拆散,用一只鸟监督另外一只鸟。这可行吗?

  邵道生:出台这个措施根本不了解中国的国情,根本不了解当今腐败发展的趋势。当今腐败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

  是家族式的腐败,老婆、孩子,包括他本人都腐败,家族腐败成怎么能够出台这样的政策,让自己的孩子来阻止腐败,怎么能让老婆阻止腐败,我不知道出台这个政策的当地的一些官员,他的脑瓜子里究竟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他对中国当今腐败的形势、特点,他是怎样看的,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

  主持人:我们从慕马大案里就可以看到,慕绥新他在前面弄权,老婆在后面帮着点钱,谁监督谁?如果让妻子盯丈夫的话,除了能避免一点包二奶,其他好像都不大可能避免,因为他们毕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韩敬山:我想从孩子监督父母这个角度来考虑。孩子其实就是我们说年龄小,小眼睛怎么去监督父母这个大眼睛的问题。孩子非常小,心灵还没有发育得很成熟,就把他的父母当成一个假想的敌人,他父母白天干什么,他知道吗?他并不知道,但是他回家了之后,他的孩子如果假设从他的门缝里偷偷看。

  主持人:跟防贼似的。

  韩敬山:就想跟防贼一样,看父母在干什么,父亲在干什么,母亲在干什么,偷听他在说什么,就会造成父母跟孩子之间心灵已经扭曲了。

  主持人:这样的孩子成长起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品

  性?

  韩敬山:我觉得孩子就疑神疑鬼了,他对任何事情都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父母可以说是他最重要的亲人,他连他的父母都不相信了,你想想放到社会上来说,他能相信社会上的其他人吗。

  为当今腐败很重要的一个特点,我们应该千方百计地去治理家庭腐败,邵道生:恐怕还不仅仅是这个问题,而且违背了一般的心理发展的规律。孩子,小学生,甚至说初中生,应该说他的评价社会的能力还处于比较幼稚的阶段,腐败是什么东西?腐败这个东西是官场上的最复杂的暗箱操作的结果,你想一想,让一个很幼稚的孩子要去监督社会当中最黑暗的权术,可能吗?从这个规律来说他能不能达到这一点?他不能达到这一点。

  主持人:再有他父母要真是做出什么贪污腐败的事情,能让他孩子知道吗?

  邵道生:如果我是一个腐败官员,当我的孩子来盯着我的时候,我能听他的吗?去去去,你懂什么,别瞎掺和,你再说我揍你,这样他还敢盯吗?这种措施居然也拿得出来。

  反腐新办法之三:廉政短信反腐扑克

  从去年6月27日开始,某省近3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手机每月都能收到三次省纪委发出的有关反腐倡廉的短信息,例如:“口渴时觉得能喝下整个大海,这叫贪念……”据了解,这样的廉政短信在很多省份和城市都有。

  1993年4月,某县的检察院制作了一种“反腐扑克”,将52种职务犯罪的罪名、特点配上漫画展现在52张扑克牌上,据说这样可以寓“廉”于乐。

  主持人:我们已经举了两个例子,反腐账户我们说它违法了,让妻子和孩子监督他们的家人,这个几乎是不可行的。发短信,反腐扑克是不是真的能够起到反腐败的作用。

  邵道生:我看到这个消息以后就感到发笑,简直是把反腐败当玩笑,为什么这么说?发短信有什么用?你说一说现在的腐败的官员,越是到高级的官员,他有什么不懂的?他的智商都是很高的,他的语言,他所说出的话要比短信不知道要深刻多少倍,在语言上都是老手。你听听这样几句话,看看这些人怎么说的?一个成克杰,原来是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他说“想到广西还有一千多万人还没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觉也睡不好”,多客气啊,多好啊,这个要比发短信深刻多

  了。广东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他说“当事人送的钱是砒霜,吃了会死的”,这个说得好不好?好极了。可结果呢,他自己受贿一百多万,这个比短信这个东西还厉害吧?比短信还精辟,要死人的。但是结果如何?他说他的,我收我的,照样腐败,而且腐败的数字都是成百万、成千万,你说说看,发短信有什么用?

  主持人:问题是这些钱花出去了,有没有效果?

  韩敬山:这些东西都属于毛毛雨,没有什么影响。预防

  职务犯罪,不是说表面上我今天跟你说你不能犯罪,明天你不要犯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犯罪?这个不是说在嘴上的,而真真正正要完全实现它,是需要靠制度一条一条,一项一项去落实。

  主持人:我看完这条新闻我就在想,我要是一个党政机关的干部,要给我这个扑克,我玩的时候就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我在反腐,我在进行反腐教育,你不能说我。

  韩敬山:我们再深层次去考虑一下,这些东西是谁花的钱,谁去买,又谁为这个东西买单?我相信仍然是公款。

  反腐新办法之四:廉政访谈电视述廉

  前不久,某县策划了一档旨在强化舆论监督的《一把手廉政访谈》,并把它安排在新闻节目中,39位一把手逐个在电视上亮相,接受记者提问,回答诸如“你爱人在哪里工作?她每月工资收入多少?”这样的问题。

  主持人:与前面几种办法相比,一把手廉政访谈很新鲜,但是在实行了几个月之后,一把手廉政访谈也谈不下去了,我不知道两位怎么看待电视廉政访谈?

  韩敬山:我是记者出身的。记者最重要的东西或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探求事实的真相,不仅要表面真实,或者表象真实,更重要要本质真实。这些记者,我看到材料显示上说,都是写好了问题,记者想再问一些更深层次问题的时候,他就要掂量一下他敢不敢问,他能不能问,他问了之后会怎么

  样,怎么样之后还会怎么样,要根据自己的切身利益去挂钩的。因为你问的东西都是不痛不痒的东西,真正群众关心的东西你想问,所以这个东西就会造成群众不高兴,领导也不高兴,所有人都不高兴,记者本身肯定是想问的,但是他又不能问,最后出来的都是领导干部,今天他在电视上跟主持人或记者讲的时候,他说我今天上了几个乡镇,去访问了几个农户,这些东西对群众来说是不关心的。

  邵道生:这就是我们现在的体制问题。在我们现在的体制底下,在我们目前的形势底下,要搞这种廉政访谈,的确是除了做秀以外,其他没有任何结果。

  主持人:有一些媒体在评价的时候举了一些细节,比如说现场记者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你平时抽什么牌子的香烟,无一例外,我抽白沙烟,但是后来经过证实,没有人会说自己抽芙蓉王,一种比较高档的香烟。每个人当着电视机屏幕的时候都会说假话,但这种廉政访谈还有什么意义呢?

  邵道生:这是为什么?我们说反腐败是生死存亡的斗争,对腐败分子来说,腐败也是生死存亡。把问题揭开了以后,党票没有了,位置没有了,名誉没有了,官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他肯这样让你访谈就轻而易举把这些腐败问题都兜出来了吗?不可能。

  主持人:问不出实话的廉政访谈,存在的意义又在什么地方呢?

  韩敬山:它就是一种政治秀,或者迎合某些政治的契口,他觉得这就是新闻,这就吸引媒体,我达到这个目的就行了,至于有没有这样一些事情这些东西都已经不重要了,而重要的是我是在全国率先推出来廉政访谈的第一人。

  邵道生:咱们再往前推一下,看看“三讲”。“三讲”当中应该说是非常严肃的政治场合,应该把自己所有的问题都讲出来,而且舆论,党中央重视的程度都是这样的,但是看看那些腐败分子,胡长清、李真,不都是在“三讲”中一个个都过了关吗?你想想在这样一个严

  这是我们反腐的一个具体措施,这种廉政访谈估计可能是全国第一家,肃的情况下他都不肯讲什么,还通过廉政访谈能谈出些什么东西出来?

  主持人:我们说到现在,举了几种情况,一个是廉政访谈,廉政扑克,廉政信息,家人监督自己做官的家人,还有就是廉政账号,种种应该说是地方政府也在较尽脑汁地想出一些反腐倡廉的办法,而且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为什么想出来的,比如我们今天举的这些例子,不仅会事与愿违,反而会更衍生出一些更加比较负面的效果,为什么会这样?

  邵道生:就是这些年,或者这些地方的官员,他没有很好地研究新的历史条件底下,我们腐败发生的一些原因是什么东西,它的规律是什么东西,他不知道这个东西,所以拍脑袋,这就是拍脑袋形成的,心血来潮,想到一个,好,就

  去搞吧。试试看。胡锦涛同志最近在中央政治局提出来一个执政能力的问题,这也是一种执政能力,一个地方反腐也是执政能力的具体表现,但是一到底下,它这个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执政的行为都是很低很低的。

  韩敬山:我觉得现在各地反腐败都是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在做。地方政府也要配合上一级的政府,你要出台一系列的政策,他们出台政策的时候挖空了心思去想,想了半天可能也没想出来,就想了这些小点子,小花样,小把戏,小噱头,实际上我个人觉得这是我们目前进入了一种叫反腐败的急躁症,大家都觉得应该出台一些这样的政策,好吸引媒体的眼球,我有一个反腐败各种各样的物品,有扑克,有明信片,还有反腐杯子,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东西。它是搞这些玩意,实际上我觉得他就是犯了反腐败的综合症。

  主持人:要扎扎实实创新,而不是搞花活儿。

  邵道生:制度创新这个提法非常好,但是制度创新的涵义,它的内涵是非常深刻的。制度创新首先就是要以党现行的政策,各种各样文件的基本精神为基础,你只能在这上头创新,你不能背离了中央目前出台的各种各样的政策,你去胡搞,这不叫制度创新,这叫胡搞,制度胡搞。另外,制度创新还有一点,一定要有深刻的理论涵义,一

  定要有法律的基础。

  主持人:我们当然希望不断地会有一些新的反腐办法出

  来,哪怕仅仅是尝试也未尝不可,但是在进行这些尝试的时候一定不能违背一般的常识,更不能与国家现行的法律相抵触,否则的话就不会起到实际的效果。感谢收看《央视论坛》。再见。

篇十: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处长厉害吗

  

  省委组织部各处(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文字综合、文件审核、督办检查和部分领导讲话稿的起草、文印、通信收发工作;负责编发《安徽组工信息》;负责本部的财务审计、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接待等工作;指导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调查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部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完成中组部每年下达给省委的重点课题;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新闻宣传;编发部刊《安徽组工通讯》;编纂中共安徽省组织史;协调、指导市、县(市、区)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

  组织处

  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审批省直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党组织的设立;研究和指导市、县和省管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党费管理工作,并负责省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承办全国党代会广东代表和省党代会的组织选举工作;接转组织关系。

  农村组织处

  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指导乡镇、村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综合指导乡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乡镇实行政务公开,村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研究和指导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和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干部一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办理我省中央管、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和因公派驻境外工作人员的审查报批。负责援藏援疆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划;指导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定期根据省管干部缺位情况,提出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方案;承担省管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并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才考试题库;协调有关单位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竟争上岗工作提供考试命题方面的服务。

  干部二处

  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市委组织部长的考察审批和县(市、区)党委一把手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掌握县处级备案干部情况;考察了解市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上述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设;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策,提出宏观指导的建议。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级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配备的有关工作。

  干部四处

  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负责考察省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对省直经济口省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含党外干部、女干部)和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后备优秀人选,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并提出使用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会同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干部五处

  负责考察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及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负责对上述单位干部(人事)处长的考察审批、正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核和处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考察了解厅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干部培训处(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组织指导;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规划及有关制度;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选派本省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国家有关部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负责组织和选调县处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省管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等)参加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举办的培训和轮训;会同省人事厅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以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在职进修培训;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组织、选派、管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进修培训;承办省委举办的领导干部大型系列讲座、各类专题研讨班和其他集中培训、轮训项目;负责制定全省组织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并会同有关处(室、中心)组织落实;负责为对口援藏、援疆地区培训干部工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请,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承担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监督处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监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负责破格、越级提拔及曾犯严重错误干部提拔的审批工作;负责省管干部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与委托,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发挥干部监督信息在干部工作中的作用;审理省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信息处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人才工作处

  协调、宏观指导全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和指导人事工作理论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统筹有关部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负责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协调人才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管理;承担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教中心

  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省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电教机构的管理;制作并定期发行《广东党员电教》教材;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作党员电化教育教材。复制、转发中组部和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下发的党员电教教材。审查和决定需在全省交流的市、县制作的党员电教片。组织党员电教教材的引进、交流和发行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播放和收看任务;承担一定的电教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任务。负责党员电化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部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待本部和省直单位召开的各类会议,搞好本部的对外接待工作;开发多种服务经营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

  一、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

  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10、必须按规定对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和新员工上岗教育

  1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十六项禁令,保证本单位所有人员不违章作业。

  三、安全奖惩: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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