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5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08-30 18:35: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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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美容美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美发店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模板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有效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履行社会责任,维持必要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政府相关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 疫情防控工作 组
成立 XXX 店长任组长的防控工作组,成员包括 XXXX,负责店面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事宜。经营单位应以门店为单位,成立疫情应对小组,由第一负责人亲自挂帅,全面负责。
二、 具体工作措施
(一)对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设置体温监测。
(二)做好物质和防控人员准备,包括体温计、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对员工的培训。
(三)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
(四)公共场所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保持工作场所环境用品清洁,经常使用酒精、洗手液、一次性手套、一次性拖鞋、鞋套、口罩和消毒湿纸巾。
(六)备好部分预防饮品:柠檬茶和姜汤。
(七)店面除尘、地面房间用 84 税进行消毒,床上用品及毛巾消毒清洗干净、晾晒。
(八)邀约顾客进店后要进行酒精喷洒消毒后进行接待,做到一房一客,护理完毕进行消毒。
(九)店面食堂不能集中开餐,由专人分别送至到人就餐,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具用品必须高温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肉类。
(十)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和大型商品销售活动。
三 、美发场所环境要求
1.美发场所需有且只有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处所有人员需携带身份证进行体温监测,监测人员应询问进出人员旅居史、疫情地区接触史等疫情相关问题,并做好登记;美发场所应配备红外等免触碰体温计,体温不在正常值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禁止入店并及时协助上报,如遇不配合者可拒绝提供服务。
2.美发场所应配备较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和消毒物品、消毒设施,按顾客频次适量增加场所和物品的消毒。
3. 加强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每日通风 2-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
4.禁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5.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能提供流动上下水并保证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6.保持美发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毛发和垃圾,公共区域和场所内垃圾桶要做到及时清洁与消毒。
7.场所内禁止携带、饲养畜禽和宠物。
8.场所需设立临时隔离区。
四 、美发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1.设置顾客用品用具专用消毒区,顾客衣物、鞋子等消毒等操作在消毒区内完成。
2.加强对美发场所地面、座椅、衣柜、扶手、工作台、洗头池、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和区域的物品表面应进行预防性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或 75%的酒精擦拭,作用时间 30 分钟,再用清水擦净;每天消毒次数不少于两次,根据顾客频次等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3.理发工具、毛巾等理发用品应及时消毒,理发工具应用 75%的酒精擦拭,毛巾应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进行清洗,并将清洗后的毛巾放入热力消毒柜,理发用品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4.使用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存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与清洗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分开存放,并且及时清洗消毒。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如水杯、一次性鞋套等,一次性用品要保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五 、美发场所人员管理
1.理发人员只可提供基本理发服务,禁止提供烫发、染发等相关服务。
2.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前预约,保证美发场所同时间段只能接待一位客人,场所内禁止出现等待顾客,避免交叉感染。
3.营业期间,美发场所应做好本单位员工和顾客的防护工作,美发场所责任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主体,美发场所员工和顾客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员工应加佩一次性手套,着清洁工作服并做好每日自行健康监测工作。若员工或顾客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症状,应转移至临时隔离区,立刻报告开发区卫健委和所在地社区,随后等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诊察,开发区卫健委联系电话:xxx。
4.自美发场所营业 14 天内区过重点疫区、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尚在居家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上岗。
5.美发场所应配备专职的清洗、消毒人员,并做好记录。
6.使用后的废弃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中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并做好记录。
7.美发场所应向员工和顾客做好疫情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控。
六、 应急预案
遇到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1、配合门诊医院送指定治疗医院,报政府主管部门;
2、接触人员确认范围、采取隔离措施; 3、患者所在生产现场、生活环境消毒; 4、立即停工停产,复工时间另行决定。
XX 美容美发店 2020 年 月 日
篇二:美容美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健康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 总则 1.1 目的 规范全县卫健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工作原则 1.2.1 以人为本原则。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首先疏散、及时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2 依法处置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2.3 统一领导原则。必须在县卫健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重要情况、重大举措和重大行动必须向县卫健局汇报,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1.2.4 各负其责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各负其责”。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在此前提下,接受县卫健局的指挥、协调和指导处置。 1.2.5 分级管理原则。本预案由县卫健局发布,指导全县卫健系统各单位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要求,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各个工作领域,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日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某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指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指发生在卫健系统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电气火灾事故等。各单位按照管理原则,领导、组织、协调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医疗卫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县卫健局成立全县卫健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织,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卫健系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领导组织,针对不同事件,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合适人选,组成警戒保卫队、抢险救灾队、医疗救护队、后勤保障队、人员疏散队 5 支队伍。 2.2.1 警戒保卫队。由青壮年职工组成,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持交通秩序,制止抢劫、盗窃、斗殴等违法行为,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2.2.2 抢险救灾队。由青壮年职工组成,每队 10 人,在本单位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实施抢险救灾等工作。200 名职工以上的单位,要同时建立 3-5 支抢险救灾队。 2.2.3 医疗救护队。由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非医疗机构的,指定本单位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组成,并协调、聘请邻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 2.2.4 后勤保障队。由财务、总务等后勤人员组成,负责所需物资、装备的调集和后勤保障工作。 2.2.5 人员疏散队。由各科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紧急状态下的人员疏散工作。应合理划分区域,科学安排人员,既要保证每个区域都有人负责、不留空白,又要保证 24 小时有现场疏散负责人。 3.预测、预警 3.1 各单位对所属管理区域进行详细划分,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划片包干、各负其责、不留空白,并负责收集本单位内部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事件的苗头性、预警性信息,随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2 预警信息收集范围 3.2.1 医疗卫生单位所属各个管理区域,特别是病区、病房、厨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存在火灾隐患,容易引发初起火灾的。 3.2.2 实(化)验室病毒标本、浓酸浓碱、剧毒试剂、挥发性有毒气体,药房、药库中的毒、麻药品,以及其他可能对人体、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物品发生泄漏的。 3.2.3 锅炉(包括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包括医用氧舱、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出现故障、危害人身安全的。
3.2.4 单位内部发生抢劫、盗窃、斗殴等治安事件,或者发现有可疑人员的。 3.2.5 其他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不利因素。 3.3 各单位对获取的预警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和评估,对于尚未发生的、苗头性的信息,迅速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发生的,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4.应急处置 4.1 报告。发生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在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响应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 4.2 人员疏散。发生有可能对周围人群安全构成威胁的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周围人群进行紧急疏散。 4.2.1 疏散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应根据事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向上风方向转移,有专人引导和护送到安全区。应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标)明方向,对于被疏散人员在低洼处停留的,要及时劝阻、带离。 4.2.2 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以及转移出的患者,实行检伤分类处置,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 4.2.3 对于事故受伤人员和转移出来的患者,立即组织医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实施现场急救,病情稳定后应立即转入相关病区。 4.2.4 组织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帮助疏散人群,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事故现场。 4.3 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并拨打“119”、“110”等紧急求援电话请求援助。 4.3.1 抢险救灾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应处置方法,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以最快速度、最有效的方法及时堵源排险,消除事故。 4.3.2 承担抢险救灾任务的人员应保护好自身安全,注意防毒、防爆、防灼伤等危险因素。 4.3.3 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无条件服从公安、消防等专业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3.4 对于突发抢劫、盗窃、斗殴等社会治安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予以制止并及时报警,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制止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
伤害。 4.4 后期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终止后,事发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后续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4.4.1 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4.2 对于事故中受伤人员,及时安抚情绪,做好思想工作,依法予以妥善安置。 4.4.3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防止对人体继续危害和造成环境污染。 4.4.4 事件终止后,事发单位立即组织对事件进行全面、周密调查和总结,迅速查清、核实事件的起因、过程、后果和处置工作情况,认真剖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建议。 4.4.5 事件终止后 24 小时内,事发单位向县卫健局写出书面报告。 5.保障措施 5.1 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相应具体预案,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 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具体预案,适时更新各专业队名单,定期开展演练、业务培训和安全防范培育,切实做好后勤保障,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5.3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应急照明灯等常用消防器材的配备、储备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做到有备无患,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的长效机制。 5.4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要视事件性质、规模、危害大小、处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隐瞒不报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重予以责任追究。 5.5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6 本预案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篇三:美容美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1 - 1.总则 ................................................................................................... 1 1.1 编制目的 .............................................................................. 1 1.2 适用范围 .............................................................................. 1 1.3.工作原则 .............................................................................. 1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与特性 .................................................. 2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3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 3 3.2 重大(Ⅱ级)事件 .................................................................. 3 3.3 较大(Ⅲ级)事件 .................................................................. 4 3.4 一般(Ⅳ级)事件 .................................................................. 5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 6 4.1 应急指挥部 ......................................................................... 6 附: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6 4.2 工作职责 .............................................................................. 7 4.3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 10 5.响应启动 ........................................................................................ 12 5.1 预警与信息报告............................................................... 12 附:信息报告与发布程序(如图)如下:
.................... 13 5.2 应急处置 ............................................................................ 13 5.3 应急启动 ............................................................................ 15
5.4 警报与紧急公告............................................................... 15 5.5 扩大应急 ............................................................................ 15 6.疫情处置措施 ............................................................................... 16 6.1 预防措施 ............................................................................ 16 6.2 卫生防疫处置措施及流程 ............................................. 16 6.3 车上人员处置措施 .......................................................... 17 6.4 紧急运输防疫措施 .......................................................... 18 7.应急结束 ........................................................................................ 18 7.1 应急响应结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 18 7.2 善后处理 ............................................................................ 18 8.应急保障 ........................................................................................ 19 8.1 应急物资储备 ................................................................... 19 8.2 交通应急保障 ................................................................... 19 8.3 紧急运输保障 ................................................................... 19 8.4 通信与信息保障............................................................... 20 8.5 应急队伍保障 ................................................................... 20 8.6 应急经费保障 ................................................................... 20 8.7 医疗卫生保障 ................................................................... 20 9.附则 ................................................................................................. 21 9.1 名词术语 ............................................................................ 21 9.2 预案实施时间 ................................................................... 2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阻断传染源或控制传播途经,防止重大传染病疫情通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驾驶员、乘客等途径传播流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乘客、驾驶员和公司员工及家属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公司员工及家属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或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1.3.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控制”的要求,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在确保控制重大传染病病源传播和蔓延的前提下,努力做到交通不中断、运输不中断,保证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概念与特性 公共卫生包括与城市社会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等诸多方面,覆盖所有的固定和流动人口,涉及最广泛的群众利益,潜在危险因素复杂。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主要因素有自然环境因素、社会及经济因素、重大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污染事故、重大工程的卫生安全以及生物恐怖主义等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因其成因的多样性(比如,各种烈性传染病)、分布的差异性、传播的广泛性、危害的复杂性、治理的综合性、种类的多样性等造成危害的严重性,不但影响我们的健康,还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经济的发展。
其具有以下特征:
(1)突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易预测,突如其来,但其发生与转归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2)公共属性:突发事件所危及的对象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社会群体,在事件影响范围内的人都有可能受到伤害。
(3)危害的严重性:突发事件可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这种危害既可以是对社会造成的即时性严重损害,也可以是从发展趋势看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其危害可表现为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直接危害一般为事
件直接导致的即时性损害,间接危害一般为事件的继发性损害或危害,例如,事件引发公众恐慌、焦虑情绪等,对社会、政治、经济产生影响。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 Ⅰ 级) 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2 重大( Ⅱ 级) 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 天)发生 5
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 20 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 2 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 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 2 个以上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 2 个以上县(市),1 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2 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 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50 人以上,或死亡 5 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3 较大( Ⅲ 级) 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5 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 10 例以上,或波及 2 个以上县(市)。
(3)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 1 周内发病 10—29 例或波及 2 个以上县(市),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4)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 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 1 倍以上。
(5)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7)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10—49 人,或死亡 4 人以下。
(9)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4 一般( Ⅳ 级) 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 10 例。
(2)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 周内发病 9 例以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4)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 9 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指挥部 公司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研究制定紧急应对控制方案,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科学处置。
指挥长:***(公司经理)
副指挥长:***(公司副经理)
成员:各科室(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救援(消防)队、后勤保障组和善后处理组三个小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应急指挥部
姓名
部门及岗位
电话号码
应急救援队
姓名
部门及岗位
电话号码
*** 指挥长 *********** *** 副指挥长 *********** *** 副指挥长 *********** *** 安全科科长 *********** *** 办公室主任 *********** *** 车辆技术科 *********** *** 财务负责人 *********** 片区负责人
*** 成员 *********** 驾驶员
*** 成员 *********** 驾驶员
后勤保障组
*** 财务负责人 *********** 善后处理组 *** 指挥长 *********** *** 办公室主任 *********** *** 监控中心主任 *********** 财务人员
安全员
办公室人员
安全员
应急救援(消防)队:由副指挥长任组长,事故片区负责人任副组长,其成员为安全科、车辆技术科及部分驾驶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财务科科长任副组长,其成员为办公室和财务部全体成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监控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其成员为部分安全员组成。
4.2 工作职责 4.2.1 指挥部职责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公共卫生的防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做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组织、调动全...
篇四:美容美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理 •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 、现场标识和现场分区 • 1、现场标识和现场分区
(1) 现场标识 • 在突发事件现场常用的现场标识有两类:警示线和警示标识。
•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黄色、红色和绿色警示线三种。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件危害源的周边,将危害源与其以外的区域分隔开来,只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该区域。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和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该区域内的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该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绿色警示线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分隔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均设在该区内。
警示标识分类 • 1)警示标识分为图形标识和警示语句,既可分开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其主要包括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及提示标识四类。
• 2)禁止标识为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人内”标识。
• 3)警告标识为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4)指令标识为强制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 5)提示标识为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设置警示标识的注意事项:
• 1)警示标识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固定应牢固、勿倾斜。柱式警示标识应与支架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2)警示标识应设置在现场醒目、有良好照明的位置,并使观察者有足够时间来注视其显示的内容。
3)警示标识不应设置在可移动物体上,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4)警示标识平面与视线夹角以接近90°为最佳,观察者位于最远点观察时,警示标识平面与视线的夹角不应小于75°。
5)警示标识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平面一致。悬挂式和柱式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警示标识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6)警示标识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
(2) 现场分区 • 根据引起突发事件的危害源性质、现场周边环境、气象条件及人口分布等等因素,事件现场危险区域一般可分为热区、温区和冷区三类。
1)热区是紧邻事件现场危害源的地域,一般用红色警示线将其与外界区域分隔开来,在该区域内从事救援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防护装置以免受污染或物理伤害。
2)温区是紧挨热区外的地域。在该区域工作的人员应穿戴适宜的个体防护装置避免二次污染。一般以黄色警示线将其与外面的地域分隔开来,该警示线也称洗消线,所有离开此区域的人必须在该线处进行洗消处理。
3)冷区(cold zone,绿区)是洗消线以外的地域。患者的抢救治疗、应急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
处理突发事件时,应注意控制公众、新闻记者、观光者及其他试图进入现场的无关人员。首先应设立冷线(绿线),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位于热区的事件中伤亡人员一般应先由消防人员通过特定通道转移出热区(红线),再交给位于温区的救护人员,救护人员应避免自身被污染。被污染的伤亡人员应在洗消后才能转移出温区。最好能在温区边缘(黄线处)设立洗消区,洗消区分两种,一种是处理伤亡人员的,另一种是处理穿戴防护服的救援人员的。在转运至医疗机构前,伤员应进行分类,以使不同情况的伤员能及时得到最有效的救治。
2 、现场医疗救援 • 突发事件发生后常有大批伤病员需立即进行救治,最先到达现场的医护人员及急救车应立即自动担负起早期医疗救治任务,并协助指挥,尽快设法启动当地急救服务系统(EMS),待当地医疗应急指挥或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到达后,最先到达的医护人员应主动向他们报告事件情况、伤病员的伤情并服从他们的统一指挥。事故现场高效、正确的指挥及有条不紊的抢救秩序比少数医护人员埋头治疗个别伤病员更为重要。
现场专业医疗救援的任务主要有三条:①迅速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找出生命受到威胁的危重伤病员并紧急处置其致命伤。②保持危重伤病员的气道通畅、供氧、维持其血液循环,满足基本生命需要。③迅速安全地将所有伤病员疏散、转运到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围绕上述三项救援任务,根据事件情况、伤病员的伤情及现场可利用的医疗资源,紧急制订现场救援方案,并在现场医疗指挥监督下严格执行,这是救援成功的前提保证。
(1) 现场伤病员医疗救援方案的制定原则 • 1)统一指挥与独立救治相结合
迅速建立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和医疗救援专家共同组成的现场医疗救援指挥机构,保证现场救援的顺利进行。每一位参加现场救治的医护人员都应服从统一指挥调动、互相合作,充分利用团队的力量和资源的优势。
2)区域救治与巡回救治相结合
医疗救治指挥者必须随时巡回,掌握事件现场的全面情况,而不是仅仅注重某一个区域的伤员救治。救治队伍应专门配备一组经验较丰富的高年资医生及救护车,不时在整个现场巡诊,帮助指导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3)地方自救与医疗救援队的救援相结合
发生事件地区应该尽快依靠自己的医疗力量积极自救。当地区或国家应急预案启动,国家、军队或其他地区医疗救援队到达后,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积极协助他们工作,使救援工作能迅速展开。
4)现场医疗救援强调安全第一,包括伤病员和救助者自身的安全医疗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确定自身是否处于危险境地、排除可能造成继续伤害的各种因素。重伤病员应尽量就地抢救,但在环境危险不允许就地处置时,应将伤病员移至安全处再检查处置。注意不应做任何不科学的冒险救治,避免造成更多人员伤亡。
5)分级救治与合理转运相结合的方法
救援队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全面清查伤病人数,进行检伤、分类,对伤病员进行分级、分区急救处理和转运。在医疗资源不足的事件现场,应合理利用有限人力物力,达到救治尽可能多的有生存希望的伤病员的目的。不能单纯以伤病情轻重来决定伤病员分级处理及转运的先后次序,对于那些可以获得最大医疗救治效果的重症患者应优先救治,其他轻症患者可在给予简单处理后转运,救治无望成活的濒死或特重伤病员可暂不做处置。
6)救治的基本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只有在生命得以拯救后才谈得上减轻伤残或恢复功能的问题。故救援中应首先考虑患者呼吸、循环等致命问题,条件允许时尽早给氧、积极止血并适当补液,呼吸循环支持始终是医疗救援的关键。
•
7)危重症患者必须在进行必要的现场处置后再转运,例如,活动性大出血者的止血、使气道不全梗阻者的气道通畅并维持、脏器外溢者的减压包扎、严重脊柱和骨盆或长骨干骨折者的临时外固定等,一般不采取用铲式担架将患者“铲”起就走(“scoop and go”)的做法,以避免转运途中可能造成‘‘二次损伤”、降低救治成功率。但也不能过分强调现场处置,过多地延长现场救治和转运时间,以至延误必须的早期专科手术或医院内进一步救治。
8)事件现场特别是灾难事故中,应注意区分多发伤与复合伤救治的不同,前者为同一伤因致伤,救治相对简单,后者可有多个伤因存在,例如,核爆炸时光辐射造成的热烧伤、冲击波造成的机械伤和核辐射及核污染造成的放射损伤,救治时必须全面考虑、综合处置。
9)除由于创伤或伤后失血引起患者缺氧及低容性休克者外,对因经受严重打击后的多发伤剧烈疼痛和精神上的高度恐惧、紧张而造成疼痛或神经性休克者,给予适当的止痛、镇静药物十分重要,但应防止发生掩盖伤情和抑制呼吸的情况。
10)现场救援时的气候因素不容忽视,防寒、保暖及降温、防暑对于呼吸、循环不稳定的危重患者至关重要,应予高度重视。
11)现场急救并不等于急诊室急救、也不等于病房或监护病房(ICU)急救。现场急救的特点是情况紧急、医疗条件差、伤病者人数众多、病情复杂且变化迅速,故在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时应从实际出发,力求在适当时间、适当地点、以适当方式对为数众多的伤病者实施最好的救护。
12)参加现场医疗救援的医护人员不应仅是内科或外科专家,而应是熟悉生命支持(心肺复苏)、创伤救治(创伤早期救治四大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的急诊全科医生,或组织有内、外科医生参加的救援小组共同实施救治。
(2 )现场检伤分类 • 现场检伤、分类的目的是合理利用事件现场有限的医疗救援人力、物力,对大量伤病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处置,挽救尽可能多的生命,最大限度减轻伤残程度,以及安全、迅速将全部患者转运到有条件进一步治疗的医院。如果现场伤病员不多,且有充足的医疗救护力量,应对所有伤员同时进行检查、处理。如现场伤病员太多,又没有足够的医疗救护人力、物力时,必须先对全部伤病员进行快速检伤、分类,确定哪些有生命危险应最先获得救治,哪些可暂不救治,哪些即使立即救治也无法挽回其生命而不得不暂缓救治。
1 )现场检伤分类注意事项 • a
最先到达现场的医护人员应尽快进行检伤、分类,并由具有一定创伤救治经验的高年资医生最后确定检伤结果。
• b
检伤人员须时刻关注全体伤病员,而不是仅检查、救治某个危重伤病员,应处理好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 c
伤情检查应认真、迅速,方法应简单、易行。
• d
现场检伤、分类的主要目的是救命,重点不是受伤种类和机制,而是创伤危及生命的严重程度和致命性合并症。
• e
对危重伤病患者需要在不同的时段由初检人员反复检查、记录并对比前后检查结果。通常在患者完成初检并接受了早期急救处置、脱离危险境地进入“伤员处理站”时,应进行复检。复检对于昏迷、聋哑或小儿伤病员更为需要。初检应注重发现危及生命的征象,病情相对稳定后的复检可按系统或解剖分区进行检查,复检后还应根据最新获得的病情资料重新分类并相应采取更为恰当的处理方法。对伤病员进行复检时,还应该将其性别、年龄、一般健康状况及既往疾病等因素考虑在内。
• f
检伤时应选择合适的检查方式,尽量减少翻动伤病者的次数,避免造成“二次损伤”(如脊柱损伤后不正确翻身造成医源性脊髓损伤)。还应注意,检伤不是目的,不必在现场强求彻底完成,如检伤与抢救发生冲突时,应以抢救为先。
• g
检伤中应重视检查那些“不声不响”、反应迟钝的伤病患者,因其多为真正的危重患者。
• h
双侧对比是检查伤病患者的简单有效方法之一,如在检查中发现双侧肢体出现感觉、运动、颜色或形态不一致,应高度怀疑有损伤存在的可能。
2) 现场早期检伤方法 • 目前现场群体性检伤通常采用“五步检伤法”和“简明检伤分类法”,前者强调检查内容,后者将检伤与分类一步完成。
“ 五步检伤法”的内容:
• 气道检查:首先判定呼吸道是否通畅、有无舌后坠、口咽气管异物梗阻或颜面部及下颌骨折,并采取相应1保持气道通畅。
• 呼吸情况:观察是否有自主呼吸、呼吸频率、呼吸深浅或胸廓起伏程度、双侧呼吸运动对称性、双侧呼吸音比较以及患者口唇颜色等。如疑有呼吸停止、张力性气胸或连枷胸存在,须立即给予人工呼吸、穿刺减压或胸廓固定。
• 循环情况:检查桡、股、颈动脉搏动,如可触及则收缩压估计分别为10.7kPa(80mmHg)、9.3kPa(70mmHg)、8.0kPa(60mmHg)左右;检查甲床毛细血管再灌注时间(正常为2秒钟)以及有无活动性大出血。
• 神经系统功能:检查意识状态、瞳孔大小及对光反射、有无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或异常、昏迷程度评分。
• 充分暴露检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短暂解开或脱去伤病员衣服充分暴露身体各部,进行望、触、叩、听等检查,以便发现危及生命或正在发展为危及生命的严重损伤。
“ 简明检伤分类法” •
此法可快捷地将伤员分类,最适于初步检伤。目前被很多国家和地区采用。通常分四步:
• 行动能力检查:对行动自如的患者先引导到轻伤接收站,暂不进行处理,或仅提供敷料、绷带等让其自行包扎皮肤挫伤及小裂伤等,通常不需要医护人员立即进行治疗。但其中仍然有个别患者可能有潜在的重伤或可能发展为重伤的伤情,故需复检判定。
• 呼吸检查:对不能行走的患者进行呼吸检查之前须打开气道(注意保护颈椎,可采用提颌法或改良推颌法,尽量不让头部后仰)。检查呼吸须采用“一听、二看、三感觉”的标准方法。无呼吸的患者标示黑标,暂不处理。存在自主呼吸,但呼吸次数每分钟超过30次或少于6次者标示红标,属于危重患者,需优先处理;每分钟呼吸6~30次者可开始第三步检伤——血液循环状况检查。
• 循环检查:患者血液循环的迅速检查可以简单通过触及桡动脉搏动和观察甲床毛细血管复充盈时间来完成,搏动存在并复充盈时间<2秒者为循环良好,可以进行下一步检查;搏动不存在且复充盈时间>2秒者为循环衰竭的危重症患者,标红标并优先进行救治,并需立即检查是否有活动性大出血并给予有效止血及补液处理。
• 意识状态:判断伤病者的意识状态前,应先检查其是否有头部外伤,然后简单询问并命令其做诸如张口、睁眼、抬手等动作。不能正确回答问题、进行指令动作者多为危重患者,应标示红标并予以...
篇五:美容美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2、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疾病传染、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 级(特大)、n 级(重大)、m级(较大)和 w级(一般)。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
本预案指导我院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
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
二、组织体系
1 、指挥:院长任总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党支部书记、副院长任副指挥,党支部书记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副院长负责全院应急工作的组织及落实,确保急救工作正常进行。
2、分组:医疗应急处理组,由业务副院长负责;应急
信息资料组,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物资保障组,由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负责。
3 、医疗应急处理组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必要时根据情况选派医务人员。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成员应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在院人员 10 分钟内到岗;非在院人员 30 分钟内到岗,履行职责。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和领导负责制,保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救援通讯和疫情信息畅通无阻。
3、成立抗灾防病急救医疗队,做到人员、通讯、药品、
器械、车辆“五落实”;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谴,接到上级指令后立即奔赴急救现场。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转送的患者,应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6、院感科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感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并做好灾后易发生的传染病防治。
(1) 加强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和疾病的监测。坚持做好疫情登记、疫情报告,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种类、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数量等。
(2) 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和病源微生物的监测,根据监
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病人的排泻物和使用过的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3) 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防病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医务人员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由医务科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 、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逐级上报,不得缓报、瞒报。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信息报告
对特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医务科及时向院、上级主管理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伤员的人数、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和病情变化及转归情况,(见附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等。
五、预防与应急准备
1、人员准备
(1) 医务科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强化医护人员的“三基”训练,医务科、护理部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学习、培训和考核,提高急诊抢救能力、应急能力;并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熟练掌握急救技术和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
(3) 医务科、护理部根据最新医学动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适宜性新技术及传染病的诊治新进展,以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确保医疗安全。
2、物资准备
加强急诊科、护士长每天检查急救装备,急救物品定位摆放,保证急救通讯畅通,保证急救器具完好率 100%,保证急救药品充足、无变质。由医务科、护理部不定期抽查。
六、奖罚制度
1 、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科室、个人给予奖励及表彰。
2、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慌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的,对当事人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和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和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诫,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到岗的;
(2) 应急救治期间通讯无故、恶意不畅通的;
(3) 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4) 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5) 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6) 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7) 拒绝接诊患者的;
(8) 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9) 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紧急医疗救援处理预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为了及时、迅速、有效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外事件、灾害事故,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特制定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处置本院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助事件处理预案:
一、处置本院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解决全院各科室、各部门处置本院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二、处置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专家小组
组长:范平云
成员:蔡亲武吴北琼覃少强吴小雄吴钟添吴勇张亚和许炳青文智马育辉陈波李华河杨华蔡业海
三、处置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应急医疗队
医疗一队
队长:
队员:
医疗二队
队长:
队员:
四、常备设备、药品存放地点:急诊科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队医疗救援常备设备
五、车辆
医院常备 2 辆救护车随时待令,停放于急诊科。
六、接警要求
接到呼救信号后,重点询问事件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致伤病原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毒、爆炸、刀枪伤、水灾、火灾、崩塌等),然后立即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以上部门立即报告本院处置突发事件及紧急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启动预案。并视情况由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2 小时)内逐级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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