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完整)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0-16 15:00: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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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完整)

 

 延吉市财政局 2009 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009 年, 在市委、 市政府的领导下, 在上级纪委、 纪检部门的指导下, 全面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2006]2 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延边州委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 的实施方案》 精神,严格执行《中共吉林省纪委、 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政务公开操作中违纪行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规定(试行)

 〉 》 的通知精神, 并结合我局实际, 2009 年把纪检监察各项任务层层分解, 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目标管理, 在主抓职能工作的同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同抓齐管, 使我局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并将党风廉政与职能工作同布置、 同落实, 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是加强学习, 提高认识。

 紧紧围绕“八个坚持, 八个反对” 、“四大纪律, 八项要求” 规定, 认真学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 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突出对党章、 党内“三个条例”、 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权钱交易的代价》 , 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抓制度建设, 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坚持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原则,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局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程

 序》、《党员领导干部内部监督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

 严格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认真落实《财政局公务人员从政行为规范》、《财政局财政工作纪律规定》、《财政局公务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及《财政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惩处规定》。

 积极推行党务公开, 制定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推行机关事务公开, 加强群众监督。

 经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 使我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 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四是明确职责, 层层分解, 认真组织, 使职能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齐抓共管, 达到双促进。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中, 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 全局干部职工无任何人违反规定插手经营性土地拍卖和挂牌出让 ,

 政府采购和“票款分离” “收支两条线” 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 ,实行“阳光操作” 。

 在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 严格按照各项资金运行要求, 加强管理监督和跟踪检查, 实行专款专用、 专账专人管理, 确保各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2008 年以来未出现任何不合规现象, 真正体现财政的监管职能。

 三、 加强部门政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建设法治财政。

 一是抓好软环境建设。

 认真落实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内部行政效能监察, 推行内外“阳光政务”,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使财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

 “发展第一、 服务第一、 效率第一” 的思想, 提高财政公务员的服务能力、 服务水平、 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财政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 等国家财政法律法规。

 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 提高依法行政、 为民执政、 廉洁从政意识和能力。

 努力实现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

 一年来, 我局没有发生违反“十不准” 规定的问题; 没有收到群众的投诉; 没有乱检查、 乱罚款、 乱评比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参加百姓热线活动, 及时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件, 满意率达 100%。

 领导积极带队参加“阳光热线” 直播节目,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进行了耐心地回答,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没有发生政行风和涉软案件; 没有市软建办和市纠风办交办、 督办的案件; 没有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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