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完整)

来源: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2-10-13 14:35: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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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完整)

 

 学习 《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 心得体会【五篇】

 第一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员干部应有所思、有所悟、有所得,读懂《规定》中的“廉洁之义”: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写好党员干部大写的“廉”字。

 从 “ 如实填报 ” 的要求中读懂要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对党忠诚如一。《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规定》特别强调“如实”即是对党忠诚,不欺骗不隐瞒。诚然,忠诚,是为政之魂,是前提。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要求全党同志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为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铭记入党誓词,要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一心一意,表里如一,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不得阳奉阴违、委托代持,跟组织耍“小

 聪明”,努力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从 “ 利用职权 ” 的禁止中读懂要践行廉洁用权使命,坚持权为民所用。《规定》指出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权为民之福杖,廉乃官之仪表。为公是权力天然属性。公权一旦私用就会出现马克思警示世人的“权力的异化”,腐化堕落就会发展蔓延。专题片《零容忍》中甘肃省永登县原低保办主任赵永琏,向贫困户伸出黑手,利用职务之便向群众和贫困群体索要、骗取钱财,如此“为己之事、为己谋利”的一大批官员最终走向了监狱。诚然,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树立正确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上,把群众的事情装在心中,自觉擦亮为民本色,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当好“老百姓的官”。

 从 “ 适用对象 ” 的范围中读懂要涵养廉洁齐家观念,强化家风建设。纵观这几年,中央、省地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干部监督。此次新出《规定》将监督对象范围进一步延伸至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这进一步释放出家风建设重要性。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正,则政风清。无论是严书记女儿事件还是我爸是李刚事件,都警示着我们党员干部的家人、身边人成为腐败战场的“主攻手”。因此,有关党组要贯彻落实《规定》相关要求,通过专题培训、廉洁家访、廉政座谈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家教家风建

 设,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涵养好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摆正“法与情”“公与私”“严与宽”的关系,发挥好家庭“廉内助”作用,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第二篇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全面规范,是生动鲜活的“教科书”。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规定》的具体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严防权力染上“铜臭味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当官和发财就像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如果领导干部试图通过配偶、子女谋财,让资本戴上“红顶子”,那么必然会坠入腐败深渊,受到党纪国法的“当头一棒”,最终落得权财两空的悲惨下场。要力戒特权思想、享乐思想、攀比思想,带头心存敬畏、公私分明、看准红线、守住底线,始终保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感”,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要善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从中汲取跨过权力关和金钱关的智慧及力量,增强不想腐的志气、骨气、底气。

 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历史反复证明,廉洁从政方能取得群众认可,收获

 群众“点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平,时刻防范“围猎”,坚决做到管住嘴、拉住手、收住腿,确保“八小时外”和“八小时内”高度一致,防止“关系网”“利益链”近身。“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要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将克己奉公、廉洁用权、戒贪止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常进行“照镜子”“正衣冠”,防止见钱眼开和“下不为例”撕开拒腐防变的口子。

 避免 “ 全家腐 ” ,才能带来 “ 全家福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因此,要准确把握并及时向家人传达《规定》提出的有关要求,确保自己及家人都能知边界、养正气、正己身,进而形成良好家风。贪腐“父子兵”、受贿“夫妻档”、腐败“亲友团”、“靠山吃山”等贪腐现象充分反映了管好家人的重要性。领导干部要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重大问题上严格要求,不能怀有“事不过三”的侥幸心理,导致“小情况”演变成“大问题”,既毁掉自己,又伤害家人。

 “。

 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要有敬畏之心、越要严于律己。

 ”领导干部要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及家人,坚决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重视管好家属子女,做到心有所畏不放纵、言有所戒不越轨、行有所止不逾矩,确保权力不染上“铜臭味”。

 第三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严格落实《规定》,不仅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事,更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办好的大事,这对于提高政治站位,促进领导干部夯实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齐家”功夫,杜绝源头上“后院起火”的廉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 “ 家庭 ” 教育,杜绝靠山吃山 “ 全家腐 ”。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规定》的出台,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行为,细化了情形,并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严格自查,坚决杜绝让家属在自己管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现象,杜绝利用手中权力和资源搞“靠山吃山”,以堂堂正正、清清白白,避免“瓜田李下”,杜绝“后院起火”。要强化家庭教育,时刻告诫家属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决不是捞取家庭好处的工具,务必时刻坚守道德标准,坚守法规底线,坚决杜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式的“全家腐”现象。

 加强 “ 家风 ” 建设,常以警钟长鸣 “ 防未病 ”。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重视家教家风,

 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规定》的制定,为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家风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带头廉洁“齐家”,把家风建设作为杜绝“后院起火”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在思想上解决好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带头管好家属子女,从源头上斩断利益输送链条。要教育家属要主动支持配合工作,坚决不搞特殊化,不搞权力寻租,不搞见不得光的暗箱操作。要以严格自律的过硬形象树好榜样,时刻对家属敲响警钟,确保以廉政家风“防腐”于未然。

 提升 “ 家教 ” 实效,严防权力染上 “ 铜臭味 ”。

 。习近平总书记教导领导干部要教育亲属子女,“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规定》的实施,对那些违规利用职务之便和职权影响为家属谋取私利的行为,立起了“明规矩”,划出了“硬杠杠”,架起了“高压线”。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家属子女以各种形式弄虚作假、打折扣、搞变通,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变现”,以严格的家教杜绝“后院起火”烧毁家庭。要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亲属子女立起“齐家”标杆,以严格的家教防止权力染上“铜臭味”,确保始终做到思想上不变质、政治上不变色、行动上不变味。

 第四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吹响了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集结号”。

 吹响全面立体、深入人心的 “ 集结号 ” ,把廉政风险挡在外面。党中央的顶层设计已经出台,地方如何将其落到实处即为当务之急。要聚焦“关键少数”,既不随意扩大监督范围,也不粗心留下“空白区域要精准把握政策,把“谋生”和“发财”、“开办”和“从业”等情形区分开来,既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公正无私,又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办事武断。要开展系统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动态建立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电子化、纸质化“两本台账”,让干部管理监督“有账可查”。要坚持项目化运行,将监督管理细化为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效的项目内容。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政策设计的重要意义讲明白,将个人填报的流程要求说清楚,着重强调“是规范不是处理人”,为领导干部吃下“定心丸”。

 吹响政治过硬、家风良好的 “ 集结号 ” ,把精神之 “ 钙 ” 补

 足补好。物必先腐,而后虫生。领导干部之所以从“高位”跌入“低谷”,甚至失去自由、身陷囹圄,原因往往在于理想信念滑坡、家教家风不严,把党纪国法“硬要求”当成可有可无“软指标”,将服务为民“公权力”当作服务自己“私有权”。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自觉同党中央重要求对标对表、步调一致,把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在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体现于生活中的一言一行。要重视家风建设、注重家风传承,以“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的政治自觉管好家人、管好亲属,用“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家训倡导简朴生活、守住思想防线,不让特权思维在家庭内蔓延,不让拜金主义在家庭内滋生。

 吹响常态监督、动态管理的 “ 集结号 ” ,把严的基调一以贯之。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长期常态的。要严厉打击官商勾结、靠山吃山问题,在《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符合本地情况的细化方案,特别是要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隐秘化、变异化倾向,不断压缩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生存空间,确保政治生态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要在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指导下,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司法、财政、证监等有关部门力量,实现动员部署、个人申报、登记汇总、查核比对、确定禁业范围、甄别认定、选择退出等工作的数据共享、资源互通、动作联动,让“全家腐”失去生存的“温床”、滋生的“土壤”,使“全家

 福”成为领导干部“平凡的日常”。

 第五篇 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严管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一贯奉行的工作宗旨,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的道路,虽与其自身有着直接的关系,但家风的好坏也对领导干部是否清廉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试想一下,家风败坏之后,真的有领导干部能够做到独善其身吗?严党纪,必须管家风,党纪是大环境下对领导干部的“紧箍咒”,家风是小范围下对领导干部的“枕边风”,党纪是否严格很重要,家风是否良好同样很重要,将执党纪与抓家风结合起来,能够更加有效的将从严治党进行到底,能够更加有效的将良好家风传承下去,能够更加有效的将廉政文化发扬光大。管干部,必须管家风,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家,也有亲情,规范好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能够让反腐斗争切实瞄准工作盲点,能够让从严治党更加针对有效,能够让廉政建设更加切合实际。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党员干部才普遍支持和真切理解,并纷纷表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我们党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一项创新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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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助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

 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概括来说,就是具有相当决策权力的领导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的,权力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异化,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然而,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涉及领导干部支持和庇护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进行利益输送案例的不在少数,这些问题干部信奉“近水楼台”“靠山吃山”,肆无忌惮为亲属非法牟利提供帮助,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正所谓“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规定》的制定和出台,有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前移监督关口,切断潜在的利益输送链条,防范领导干部廉政风险,不断净化党风政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有助于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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