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3 13:40:16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自查报告

 

  周宁六中关于开展 2012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 津贴补贴工作的自查报告

 周宁县公务员局:

 按照宁德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公务员局、 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宁纪发〔2008〕 1 号)、 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 2012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查工作的通知》(宁人发[2012]194 号)

 和2011 年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 我校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文件精神, 指定专人负责, 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 我校列入规范津贴补贴人员对象为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

 自我县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 我校在职在编人员的津贴补贴每月归并为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两个项目, 按照全县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列入工资发放, 另还发放了第十三个月工资, 除此之外, 没有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退休人员亦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发放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 列入工资发放。

 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 提高津贴补贴标准, 扩大津贴补贴的实施范围。

 没有自行发放其他福利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已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并按照管理及时兑现。

 二、 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发放办法 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发放办法是:

 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每月列入工资发放的津贴补贴均由国库统一支付。

 年终一次性发放第十三个

  月工资在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后, 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发放。

 奖励性绩效根据绩效工资管理, 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兑现。

 经自查, 我校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 均严格执行了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 没有自行发放各类自设名目的福利补贴, 没有自行提高标准, 自查中没有发现问题。

 今后, 我校将继续严格把关, 进一步完善津贴补贴审批制度, 确保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推向前进、取得实效。

  周宁六中 201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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