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参考内容_党团建设_党团工作_实用文档
来源:谈话记录 发布时间:2022-10-22 11:40:10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谈话参考内容_党团建设_党团工作_实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检查谈话参考内容 一、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对下列工作是否履责到位:
1、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根据上级党委、 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并认真组织实施;
2、 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 结合民主生活会, 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 律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纠正存在的问题;
4、 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 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管制度, 推进权力阳光公开、 规范运行;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大事项要坚持集体研究制度;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重要事项、 重大问题等应当如实请示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隐瞒不报;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 制度;
6、 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来信来访,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7、 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执纪执法机关依照职责开展工作, 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涉农街道(镇) 纪工委(纪委) 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各街道(镇) 纪工委(纪委) 的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再承担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业务工作。
二、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对下列工作是否履责到位:
1、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 部署、 重大问题亲自 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 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 督办。
2、 每年主持召开党委( 党工委、 党组)
会议, 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 贯彻上级党委、 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部署安排本地区、 本部门、 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目 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3、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4、 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 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 加强对重要案件的协调督办; 组织、 协调管辖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 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带头作廉政承诺, 带头讲廉政党课, 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 带头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带头加强监督检查,带头接受民主监督;
7、 带头遵守廉洁自 律、 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 防止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8、 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和下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下属部门“一把手”的廉政勤政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发现苗头性、 倾向
性问题及时提醒;
三、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对下列工作是否履责到位:
1、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抓好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分管部门、 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与 监督, 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对分管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加强日 常监督检查, 促进工作落实;
2、 带头遵守廉洁自 律的各项规定, 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 防止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四、 落实《中共浙江省委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方案》 有关规定情况。
1、 领导干部是否插手土地出让、 工程建设、 房地产开发等问题;
2、 是否严格执行《浙江省党员 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 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 是否违规以集资、 交易、 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是否违规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是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 以暗示、 授意、 打招呼、 批条子、 指定、 强令等方式, 影响市场经济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 执法活动等。
3、 是否存在利用公款存放谋利、 以权谋房、 以房谋财和虚假投资、“期权” 交易等问题。
五、 本地、 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 典型性问题。
六、 对本地、 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看法、 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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